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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u_brown发表于2009-03-21 09:44|

    作者: lys(2009-03-20 21:55 )  # 59楼
    51楼徐骏先生说:撞车就是抄袭!

    我认为你说话还是留有余地好, 为了大家, 也为了自己。

    以下你的作品撞车了吧? 那你承不承认自己是抄袭?
    ----------------------------------------------------------------------------
    lys真是有心人,
    这幅画是我2006年的旧作,如果有比我早的作品,而构思雷同,那我就是抄袭(我不要什么余地),并向那位作者道歉.
    如果每位漫友都象lys先生(女士)这样做个有心人,中国的漫画创作环境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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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3-21 14:16|

    徐先生若如此对待自己,那只能是属于个人的自由范围。但若是这样对待他人,那就有违常理了。社会的准则是实事求是,没有真凭实据而给他人定性,小则伤和气,大则会惹官司。

    你说无意的可能性很大,有意的可能性也不小。这就是一种很客观的说法。但凭什么就要认死不小的可能性而忽略很大的可能性呢?你肯定不能解释这种偏执一端的合理性。

    你说“就算误伤也是你活该!”既然是误伤,那就必然由错误者承担,为什么反而是受害者活该呢!如果你这道理讲得通,那警察把人误杀了,是不是也是受害人活该呢?道理是一样的。

    无论是误伤还是误杀,都只能由犯错误的人承担。

    徐先生这种宁杀错而不放过的思维就是一种极端主义。极端主义曾给我们民族带来惨绝人寰的灾难。如果你或你家人曾经被打为右派,如果你曾经在文革被整得家破人亡,你就会像邓小平那样,坚决地否定极端主义。

    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在民主社会,谁也没有权力误伤他人,法律也会保护所有人不会受到他人的误伤,无论这种伤害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为防止误伤的出现还要制定一系列的防范准则,并时刻保持警惕。

    任何行业都会有一些职业危险,漫画这个行业,其中一种危险,就是被他人误认为抄袭。

    我认为宁放过而不杀错才是以人为本的民主精神。也是中国进步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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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楼

  • lys发表于2009-03-21 17:05|

    敬佩徐先生的直言, 但不赞成你说的“撞车就是抄袭”的说法。
    而且你也没逃过“撞”的厄运。

    标题:          一次使用
    作者:          陈建晖                 创作时间:          2005年12月
    尺寸:          1008 x 950        发布时间:          20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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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3楼

  • lys发表于2009-03-21 17:08|

    创意雷同的作品, 创作时间待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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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楼

  • lys发表于2009-03-21 17:10|

    这是强调“撞车就是抄袭!”的徐先生的作品。

    本贴最后由 lys 于 2009-03-21 17:1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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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5楼

  • xu_brown发表于2009-03-21 20:07|

    哈哈,lys先生/女士,算你狠,没啥说的,抄袭!!!

    向陈先生表示歉意,我马上去删掉.

    再次向lys先生/女士表示感谢.

    如果老油先生不认为我是纠缠的话,我还是想阐明我的观点:

    我认为老油先生用警察把人误杀了举例有些不妥.我另举例子来表达我的想法.

    中国漫画是一个人,而抄袭是这个人身上的疾病,既然有病就得治,要治就得用药,

    但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也就是说它既会对病变部分产生作用,也会对健康组织造成

    伤害.

    我只不过想为如何杜绝抄袭行为提出我的一点建议.无为而治,模糊撞车和抄袭的

    界线决不是好办法,那样的话撞车会成为抄袭者的避风港,使认真埋头创作的漫画

    人受到伤害.

    我个人认为这样讨论不会伤及和气,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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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3-21 23:43|

    这样的讨论不仅不会伤和气,而且还会增进友谊。因为我们都痛恨抄袭,都在为打击抄袭而努力。但恕我直言,如果徐先生用这套理论误伤了漫画人,那就可大可小了。你这套理论不仅不能为中国漫画治病,而且会把这个病人整死。

    徐先生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所有的雷同都视为抄袭,在逻辑上就等同于警察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嫌疑人都杀了。

    徐先生如此痛恨抄袭,这就足以让我们相信徐先生不大可能抄袭。但徐先生的理论却要“认真埋头创作的”徐先生承认自己抄袭。这就像一个大侠为除暴安良练得一身武功,结果发现这武功只能用来对付自己。

    徐先生删掉作品是对的,但向陈先生表示歉意我就觉得不必。除非你徐先生真的就是对着陈先生作品画出来的。但我估计陈先生也在担心还有没有“更前人”呢?你06年,他05年,谁能保证没有05年之前的。

    我早在04年之前就断言,当今画环保题材的漫画,想不雷同比登天还难。你们居然在05、06年之后还敢画,不雷死你们才怪!如果过几天真又找到“更前人”,徐先生还道歉不?还是把道歉接力棒交给陈先生……如此折腾,你们还能“认真埋头创作吗”?

    任何人都不可能穷尽知识。不知者无罪,对前人,如果真的没有抄袭,道歉就是不必要的。我提倡的是“礼让”,你先想到的,那就归你。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事大事小,都不能偏激。

    因为雷同问题是漫画界永恒的话题,因为徐先生的理论很有中国特色,所以,我非常乐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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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7楼

  • lys发表于2009-03-22 11:07|

    回徐骏先生:
       不能说我狠!  你说的"撞车就是抄袭"才算狠! 我只是想让你的作品去推翻你自己的言论!
       不过你马上承认自己是"抄袭"显然是为了坚持"撞车就是抄袭"的说法! 但我坚信你绝对没有"抄袭", 你为了证明自己的言论的正确性而给自己贯以"抄袭"罪名不但难为了自己, 也难为了大家!  
       想想, 一旦"撞车就是抄袭"成了定论, 大家怎样画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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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8楼

  • xu_brown发表于2009-03-22 12:58|

    留一手先生(因不知你的大名,开个玩笑)
    我说算你狠根本没有一点埋怨你的意思.
    我仔细想想也确实为难了大家,也许为呈嘴舌之快而忘了最初的目的,就象有些漫画作品为形式而形式却减弱了内容的表现.
    安全驾驶,各行其道,减少撞车,杜绝”碰瓷”.
    和你交流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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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9楼

  • xueli发表于2009-03-22 13:55|

    http://blog.163.com/comrade_wang/blog/static/23560802005109427560/edit/?mode=prev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03-22 14:1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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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楼

  • manhua008发表于2009-03-31 22:47|

    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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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楼

  • xueli发表于2009-04-16 19:45|

    图1作者:汤慧玲(获1994年第15届日本读卖国际漫画大奖赛        优秀奖)
    图2作者:冷  牧
    图3作者:波兰-泽克里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10-07-15 09:2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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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6 22:30|

    这几个也是





    本贴最后由 mhahz 于 2009-04-16 22:3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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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6 22:31|

    还有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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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6 22:33|

    树根是这些漫画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所以说是抄袭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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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楼

  • CSB发表于2009-04-17 11:42|

    xueli(2008-6-26)发的帖中:其中两件向口里送食品的作品不都是外国的。上边那件是外国的,下边那件是国内某作者的参赛作品,被《人民日报》定为抄袭,判了死刑。过程是:1996年《人民日报》举办《奇星杯》全国漫赛,结果公布大赛名单和作品后不久,就接到不少举报信,举报一等奖(下边那件作品)和其中二等奖(一个)都为抄袭。后经主办方调查核实,证据确凿,定为抄袭作品。作出收回获奖名次和奖金,据说内部还作了检讨。(因为我参与了本赛,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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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楼

  • 爬山虎发表于2009-04-17 11:58|

    撞车是不是抄袭,很难说清楚,  只有作者心里清楚.

    对抄袭,本人也是反对的,是不好的风气,不利于漫画成长.

    但是撞车,也难免,

    自己想出来的东西,结果发现别人也有这样的创意

    这个话题,难以说明白.

    撞车就等于抄袭,本人不赞同,难道你渴了,想到喝水, 别人渴的时候,也想喝水,就是抄袭了你的想法吗? 本贴最后由 爬山虎 于 2009-04-17 12:0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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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7楼

  • xueli发表于2009-05-20 15:18|

    2007年主题为“国王”的伊朗大不里士第6届国际漫画比赛二等奖作品(保加利亚Stefan Despodov)
    1987年26届比利时国际漫画节漫画比赛        第八名(郑辛遥)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05-20 15:2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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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8楼

  • mhahz发表于2009-07-03 13:44|

    让抄袭的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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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3 15:24|

    上图作者黄其贡
    下图作者郭军全(第十届全国美展)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07-03 16:3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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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0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6:17|

    “吸”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07-07 17:0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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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1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7:07|

    超市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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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2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7:09|

    “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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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3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7:12|

    “冠军身后”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07-07 17:1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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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4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7:16|

    铁轨上的香蕉皮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07-07 17:1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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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7:20|

    自杀作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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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6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7:23|

    失职的保镖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07-07 17:24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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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7 17:26|

    危险的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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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8楼

  • 金鱼发表于2009-07-07 18:12|

    xueli朋友贴了这么多的同类型漫画,给漫画作者提供了很好的对比资料,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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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9楼

  • xueli发表于2009-07-09 09:08|

    宋玉卓-城市空间
    陶益源-生存空间(2006年第6届子恺杯中国漫画大展优秀奖)
    张滨-林中(1998年12月20日发表于《讽刺与幽默》,2000年收入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张滨漫画》集)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09-11-23 16:0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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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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