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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原理与造型学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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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0

——兼议造型艺术的基础教学


朱松青

见《艺术教育》2011年第一期


摘要
笔者着眼于美术基础教学的实际,提出关于造型学的构想。文章从美术的基本属性、基本架构入手展开关于美术一般原理及其架构的认识,以此为基础,论证了造型学在美术学科中的逻辑定位、作用和意义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
造型原理,架构,造型学。



绪言
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去看,美术教育越来越趋于多样与多变。有鉴于此,用一个兼容普遍性与个别性的思维模式去考量,便不难理解一门关于所有美术一般原理的学科及其教学的重要意义。当各美术门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的今天,当社会对美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美术最基本的原理就到了日益值得我们关注的时候了。这是当今造型艺术的基础教学所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美术与造型原理
世间万物皆有原理。倘若有一事物经证明可判定为“的确没有原理”,那么,这个判定也就是该事物的“原理”。由此可见,任何事物皆不可摆脱原理。
凡能归为一类的事物,总会有共同与共通的属性与规律,这就是这一类事物的一般原理。
美术有很多原理,既有一般原理也有个别原理。任何美术行为与作品都建立在一般与个别的原理之上。
从一般原理到个别原理再到具体的美术行为以及最终的美术作品,体现的就是从本质到表象的递进关系,也就是普遍规律与具体实际的连接脉络。割裂这个脉络,就必然造成认识上的缺失。因此,立足于美术教学的实际,就有必要全面总结和理顺美术原理。
许多与美术相关的问题,深究起来就与美术原理相关。比如:美术界普遍地把素描看成是造型艺术的基础,那么这个观点的依据何在?如果要做出合乎逻辑的解答,就肯定会涉及到美术原理,因为凡是基础的东西都与原理有关。然而迄今我们却难以看到这种原理性的探讨,更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对此,有人会不以为然,认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共识,大家凭感觉判断就行了。如此不崇尚求证而满足于大感觉的心态颇为普遍,这就有可能让我们忽略了不少本来是可以解决甚至是可以轻易解决的问题。
再举个例子,几乎所有美术界人士都知道有一个黄金比,但就我所接触的人,无论美术家还是美术教师或美院学生,至今没有一个能准确地把它说出个所以然。不少人知道有一个1:0.618,但就是不知道它是怎么求出来的。其实,完整而准确地陈述黄金比只需要15个汉字,甚至可以浓缩为8个汉字,有中等文化水平的人一听就明白,而仅仅是用初中的数学知识(一元二次方程)就能求证。如果说黄金比不重要,那为什么几乎整个美术界都知道,还有那么多的文章和教科书也津津乐道呢?这只能说明我们太习惯于一知半解。
这些例子一再证明了我们的“美术人类”普遍不具备对学术问题的求证精神,由此可以看出我们教育的某种缺失,就是在使用知识方面教育的不足。我们经常感叹现实生活中许多不理想的状况,追究起来,很可能就是我们的教育甚至是我们民族的学术品格存在某种缺失!
改善这种普遍的状况,就需要推崇与普及对原理性问题的求证精神。这,是一项长期与艰苦的工作;是一个需要大量具体个案的逐步积累才能有所推进的演变进程。因为这是一项难被大家理解、甚至是令人生厌的工作。但也正因为如此,也具有了很强的挑战性!
其实,要全面总结和理顺美术原理,也并非从零开始。迄今为止,前人已经总结并归纳出大量的美术原理;另外,在前人的作品当中,就蕴含了许多原理性的经验与体会。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把前人的成果用严谨的方法加以总结、归纳并以合乎逻辑的模式组合起来。
科学的认识方法,其基本前提就是确切与规范;其终极指向就是简易与明了。要全面地总结与理顺美术原理,首先就要从美术的一般原理入手。为此,就要把美术的一般原理与个别原理明确地区分开来,从而确切与规范、简易与明了地整合美术的一般原理。
既然美术也称造型艺术,笔者就把美术的一般原理称为“造型原理”。而各美术门类的个别原理,则可以称作“某某造型原理”。
能称得上美术的一般原理,就一定是放之各美术门类而皆准的“铁律”。在此,笔者把美术限定为“为满足视觉需求而运用物质材料塑造形象的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设计艺术、建筑艺术、摄影、书法等等。
要认识美术的基本原理,就必须认识美术的基本属性;要总结和理顺美术原理,就必须认识美术的基本架构。美术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关于美术之所以存在的原理,即能被视之为美术的事物所共同具备的本质属性。
为满足视觉需求而运用物质材料塑造形象的艺术,必定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材料之上,并与物质材料的可视属性形成必然和有机的联系。美术家所运用的物质材料,其可视属性可概括成三大类:几何、色彩、肌理。这三大可视属性就是造型艺术作品中最基本的构造元素,笔者称之为三大造型元素。美术家就是借助三大造型元素来构造美术作品的。因此美术行为与美术作品必定含有三大造型元素的构造:几何构造、色彩构造和肌理构造。
笔者把三大造型元素的构造简称为“三元构造”。美术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有“三元构造”;所有美术行为与作品共同的本质特征就是“三元构造”。这就是美术的基本属性。
这里的“构造”与设计学科里的“构成”很相近,有时还相通;但它已不是局限在设计学科的一个概念,而是通用于整个美术学科,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既是动词也是名词:作为动词,有构想与创造等意思;作为名词,则有结构与式样等意思。
可将三元构造视为美术最基本的层面并称之为元素层面。三元构造的目的与结果就是生成形象,即由元素层面向外生成一个形象层面。而形象又使作品具有一定的功能并借此传递一定的信息,可以理解为由形象层面又向外生成一个功能与信息层面。这是三个由内向外逐级生成的层面,可视之为美术的三个基本层面,它们形成一个“同心球”结构。这就是从最基本的层面建立起来的关于美术的基本架构,即一切美术行为与作品所必定拥有的组成形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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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油发表于2011-01-24 01:13|

    ——兼议造型艺术的基础教学


    朱松青

    见《艺术教育》2011年第一期


    摘要
    笔者着眼于美术基础教学的实际,提出关于造型学的构想。文章从美术的基本属性、基本架构入手展开关于美术一般原理及其架构的认识,以此为基础,论证了造型学在美术学科中的逻辑定位、作用和意义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
    造型原理,架构,造型学。



    绪言
    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去看,美术教育越来越趋于多样与多变。有鉴于此,用一个兼容普遍性与个别性的思维模式去考量,便不难理解一门关于所有美术一般原理的学科及其教学的重要意义。当各美术门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的今天,当社会对美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美术最基本的原理就到了日益值得我们关注的时候了。这是当今造型艺术的基础教学所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美术与造型原理
    世间万物皆有原理。倘若有一事物经证明可判定为“的确没有原理”,那么,这个判定也就是该事物的“原理”。由此可见,任何事物皆不可摆脱原理。
    凡能归为一类的事物,总会有共同与共通的属性与规律,这就是这一类事物的一般原理。
    美术有很多原理,既有一般原理也有个别原理。任何美术行为与作品都建立在一般与个别的原理之上。
    从一般原理到个别原理再到具体的美术行为以及最终的美术作品,体现的就是从本质到表象的递进关系,也就是普遍规律与具体实际的连接脉络。割裂这个脉络,就必然造成认识上的缺失。因此,立足于美术教学的实际,就有必要全面总结和理顺美术原理。
    许多与美术相关的问题,深究起来就与美术原理相关。比如:美术界普遍地把素描看成是造型艺术的基础,那么这个观点的依据何在?如果要做出合乎逻辑的解答,就肯定会涉及到美术原理,因为凡是基础的东西都与原理有关。然而迄今我们却难以看到这种原理性的探讨,更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对此,有人会不以为然,认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共识,大家凭感觉判断就行了。如此不崇尚求证而满足于大感觉的心态颇为普遍,这就有可能让我们忽略了不少本来是可以解决甚至是可以轻易解决的问题。
    再举个例子,几乎所有美术界人士都知道有一个黄金比,但就我所接触的人,无论美术家还是美术教师或美院学生,至今没有一个能准确地把它说出个所以然。不少人知道有一个1:0.618,但就是不知道它是怎么求出来的。其实,完整而准确地陈述黄金比只需要15个汉字,甚至可以浓缩为8个汉字,有中等文化水平的人一听就明白,而仅仅是用初中的数学知识(一元二次方程)就能求证。如果说黄金比不重要,那为什么几乎整个美术界都知道,还有那么多的文章和教科书也津津乐道呢?这只能说明我们太习惯于一知半解。
    这些例子一再证明了我们的“美术人类”普遍不具备对学术问题的求证精神,由此可以看出我们教育的某种缺失,就是在使用知识方面教育的不足。我们经常感叹现实生活中许多不理想的状况,追究起来,很可能就是我们的教育甚至是我们民族的学术品格存在某种缺失!
    改善这种普遍的状况,就需要推崇与普及对原理性问题的求证精神。这,是一项长期与艰苦的工作;是一个需要大量具体个案的逐步积累才能有所推进的演变进程。因为这是一项难被大家理解、甚至是令人生厌的工作。但也正因为如此,也具有了很强的挑战性!
    其实,要全面总结和理顺美术原理,也并非从零开始。迄今为止,前人已经总结并归纳出大量的美术原理;另外,在前人的作品当中,就蕴含了许多原理性的经验与体会。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把前人的成果用严谨的方法加以总结、归纳并以合乎逻辑的模式组合起来。
    科学的认识方法,其基本前提就是确切与规范;其终极指向就是简易与明了。要全面地总结与理顺美术原理,首先就要从美术的一般原理入手。为此,就要把美术的一般原理与个别原理明确地区分开来,从而确切与规范、简易与明了地整合美术的一般原理。
    既然美术也称造型艺术,笔者就把美术的一般原理称为“造型原理”。而各美术门类的个别原理,则可以称作“某某造型原理”。
    能称得上美术的一般原理,就一定是放之各美术门类而皆准的“铁律”。在此,笔者把美术限定为“为满足视觉需求而运用物质材料塑造形象的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设计艺术、建筑艺术、摄影、书法等等。
    要认识美术的基本原理,就必须认识美术的基本属性;要总结和理顺美术原理,就必须认识美术的基本架构。美术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关于美术之所以存在的原理,即能被视之为美术的事物所共同具备的本质属性。
    为满足视觉需求而运用物质材料塑造形象的艺术,必定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材料之上,并与物质材料的可视属性形成必然和有机的联系。美术家所运用的物质材料,其可视属性可概括成三大类:几何、色彩、肌理。这三大可视属性就是造型艺术作品中最基本的构造元素,笔者称之为三大造型元素。美术家就是借助三大造型元素来构造美术作品的。因此美术行为与美术作品必定含有三大造型元素的构造:几何构造、色彩构造和肌理构造。
    笔者把三大造型元素的构造简称为“三元构造”。美术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有“三元构造”;所有美术行为与作品共同的本质特征就是“三元构造”。这就是美术的基本属性。
    这里的“构造”与设计学科里的“构成”很相近,有时还相通;但它已不是局限在设计学科的一个概念,而是通用于整个美术学科,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既是动词也是名词:作为动词,有构想与创造等意思;作为名词,则有结构与式样等意思。
    可将三元构造视为美术最基本的层面并称之为元素层面。三元构造的目的与结果就是生成形象,即由元素层面向外生成一个形象层面。而形象又使作品具有一定的功能并借此传递一定的信息,可以理解为由形象层面又向外生成一个功能与信息层面。这是三个由内向外逐级生成的层面,可视之为美术的三个基本层面,它们形成一个“同心球”结构。这就是从最基本的层面建立起来的关于美术的基本架构,即一切美术行为与作品所必定拥有的组成形式。(如下图)。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11-01-24 01:1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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