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智利用职权操纵奖项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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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林发表于2009-10-24 03:11|
哗!原来曹智是这种人啊!
有点恐怖啊!举报 回复# 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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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发表于2009-10-24 08:46|
作者: asdf(2009-10-24 01:13 ) # 30楼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楼主这样道听途说、指名道姓诬蔑曹智同志,建议曹同志诉之法律!
广东曹你就别建议了,人家铁证如山你还敢诉之法律,笑死人。举报 回复# 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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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发表于2009-10-24 09:04|
作者: 哈佛(2009-10-23 21:40 ) # 26楼
我使用的是五笔,我是为了验证为什么李浩先生会打出那么难听的字,才使用智能ABC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证明李浩先生是故意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大家心知肚明。
本贴最后由 曾几何时 于 2009-10-23 21:35 编辑过。
哈哈,你这番话是为了证明你不是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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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必要吗?你很可笑啊。
我发现你仍不为那句骂人的脏话感到羞愧,仍在嘻嘻哈哈,以辱人为乐,你的脸皮好厚啊,在下佩服。举报 回复# 3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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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特区发表于2009-10-24 10:21|
曹智终于会学用法律了,请曹智公开解释你下面的行为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 同一地区的普通会员的奖项为什么不能高过你?
二. 肇庆地区有作者获一等奖是肇庆地区的光荣, 为什么你会如此恨之入骨?
三. 你参与学会02年改选作弊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做假改变学会的选举结果是什么行为?
四. 你凭什么开除省内的一批漫画人的会员资格?
五. 你为什么在08年的广东漫画展仍与江制造多张无效评奖选票、假票?
六. 你称自己是"两岸动漫大师", 你的依据是什么?举报 回复# 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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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发表于2009-10-24 11:33|
作者: 曾几何时(2009-10-24 09:04 ) # 33楼
作者: 哈佛(2009-10-23 21:40 ) # 26楼
我使用的是五笔,我是为了验证为什么李浩先生会打出那么难听的字,才使用智能ABC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证明李浩先生是故意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大家心知肚明。
本贴最后由 曾几何时 于 2009-10-23 21:35 编辑过。
哈哈,你这番话是为了证明你不是傻子吗
==========================================================
有这个必要吗?你很可笑啊。
我发现你仍不为那句骂人的脏话感到羞愧,仍在嘻嘻哈哈,以辱人为乐,你的脸皮好厚啊,在下佩服。
你的这些跟帖,说明你就是一个傻子,哈哈举报 回复# 3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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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4 11:52|
作者: 李浩(2009-10-23 10:12 ) # 10楼
曹的漫画水平如何,没有什么可议论的,但绝不会学邝嫖窃,拿别人的作品说是自已的。
曹智先生,几年前在广漫网曾声讨你剽窃老外的狗追骨头,不会那么快忘了吧?你老兄当时立即删除网上众多的狗追骨头,新浪网这幅你删不了,今天终于成为你的剽窃证据,还有什么话说呢。
举报 回复# 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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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发表于2009-10-24 12:31|
都是些陈年往事,亏你们想得出?可见你们的心里阴暗,还有什么新玩意拿出来吗?
举报 回复# 3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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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4 12:40|
我知道曹那张被狗追的人物是从一本《体育幽默漫画集》中窃取来的,只是原作的背后是一个跑步自动计时器而不是骨头。至于狗更是与《猫与老鼠》中的形象基本一样,两个形象拼凑在一起,连方向都不对,别扭。
不想多说了,这种人一旦你把他当人看,他就以为自己是神了。举报 回复# 3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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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发表于2009-10-24 13:10|
愉景庄,能把你画的漫画也贴出来让大家看看吗?看你画得如何?也看看邝婊如何利用自已的版面为你发作品的。愉景庄,希望你不要成为有奶就是娘的角色。 本贴最后由 李浩 于 2009-10-24 13:22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3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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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4 13:27|
谢谢你替曹接话题,真是热心肠。
我的拙作有的挂在“画家在线”上了,请你拨冗指点。
我画得不好,更不敢自称大师。
不过有一点我得对你说清楚:我和包括邝兄在内的漫画人均为君子之交。我欣赏他的率直和毅力、实力,相互之间不会也不存在谁巴结谁,更没有利益冲突。
因为从未考虑什么目的而相互巴结,因此至今为止我未通过他在南都报上发表过作品。
作为广东漫画学会老会员,我看不惯曹的“知小小、盼代表”作风,更不苟同他妒忌贤能的心胸,只要他再利用广东漫画学会的社会资源到处蒙人,往自己脸上贴金,势必会遭到包括我在内的广东漫画人的反对。
这样回复可否?
不带急眼,呵呵。 本贴最后由 愉景庄 于 2009-10-24 16:08 编辑过。举报 回复# 4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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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发表于2009-10-24 15:41|
笑漫先生:我确实有作品与别人的作品创意雷同,这点我不否认,
但属于“创意撞车”,不是你所说的剽窃。
关于“撞车”与“抄袭剽窃”的区别,这几年大家都讨论过很多了,
我不知道您是如何界定“撞车”与“抄袭剽窃”的?
愿意聆听您的高见。
本贴最后由 蔡联 于 2009-10-24 16:12 编辑过。举报 回复# 4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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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发表于2009-10-24 16:03|
对曹智此事迹早有听闻,今天终于详细了解了。感谢楼主的详细披露。
早在2000年,我就见识了广东省漫画展“民主选举”的优秀传统,当时很是赞赏。
可惜这优秀传统在04年漫画展被曹智这样的行为严重玷污了。
所幸的是,在08年省漫画展,这种优秀传统再次得到恢复。
本贴最后由 蔡联 于 2009-10-24 16:11 编辑过。举报 回复# 4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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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4 16:14|
如果让嘈这哈巴狗式人物长期参与广东漫画活动甚至得势而把握什么方向,那是广东漫画的倒退和悲哀。
举报 回复# 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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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标况发表于2009-10-24 19:56|
广州一小撮的得力干将“菜脸”又粉墨登场了,以前也剽窃别人的漫画作品获奖,也不觉得脸红——————,简直就是搅乱漫画秩序的帮凶。
举报 回复# 4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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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漫发表于2009-10-24 20:12|
作者: 蔡联(2009-10-24 15:41 ) # 41楼
笑漫先生:我确实有作品与别人的作品创意雷同,这点我不否认,
但属于“创意撞车”,不是你所说的剽窃。
关于“撞车”与“抄袭剽窃”的区别,这几年大家都讨论过很多了,
我不知道您是如何界定“撞车”与“抄袭剽窃”的?
愿意聆听您的高见。
本贴最后由 蔡联 于 2009-10-24 16:12 编辑过。
呵呵,按你的说法,剽窃妹妹你就扛着“创意撞车”的大旗大胆地往前走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举报 回复# 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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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发表于2009-10-24 21:13|
李标况与笑漫先生:
你们好!
我不太愿意随便为他人下好坏的道德评判。但从你们的回帖上看,我终于确认
你们不是一个讲理的人。所以我声明:我不会和你们对骂。因为我更愿意把自
己的时间精力用在创作或其他方面,更因为我不希望自己也变成和你们一样。
让你们失望了,实在抱歉。
祝 生活愉快!
蔡联
附上李标况与笑漫先生的回帖:
本贴最后由 蔡联 于 2009-10-24 21:42 编辑过。举报 回复# 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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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漫发表于2009-10-24 22:09|
作者: 蔡联(2009-10-24 21:13 ) # 46楼
李标况与笑漫先生:
你们好!
我不太愿意随便为他人下好坏的道德评判。但从你们的回帖上看,我终于确认
你们不是一个讲理的人。所以我声明:我不会和你们对骂。因为我更愿意把自
己的时间精力用在创作或其他方面,更因为我不希望自己也变成和你们一样。
让你们失望了,实在抱歉。
祝 生活愉快!
蔡联
哈哈,不要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了,你会创作吗---------------举报 回复# 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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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漫发表于2009-10-24 22:11|
你这种厚脸皮真是世间少有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举报 回复# 4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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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门发表于2009-10-24 23:05|
李标况、李浩、笑漫、罗兴发、哈佛,再加上半桶水都不是的曹智, 哪一个是画漫画的?却偏要来这挑衅一线的漫画人!
既然你们如此有正义感, 请你们分析一下, 曹智画的狗头是否也有抄袭嫌疑?
举报 回复# 4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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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留香发表于2009-10-25 00:05|
我所了解的蔡联
绝对是一个认真的、有礼节的谦谦君子
就算出现撞车事件之后
他的表现也无可挑剔
被你们这样侮辱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还有天理吗?!”举报 回复# 5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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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标况发表于2009-10-25 00:31|
南大门一看就是智商有问题
第一曹先生绘制的狗是手工临摹绘制的,不是将原画直接裁减下来使用的,和老矿直接将别人的画面搬进自己的画面不同;曹先生只是临摹一只狗头用在漫画之中,不涉及到抄袭别人的创意,而老蔡的获奖作品则是创意方面和别人相同;第三如按你的观点漫画人以后都不能画漫像了吗?因为你画的明星,他们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由此可见,你的智商很有问题。举报 回复# 5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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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5 00:43|
手工临摹不是抄袭,I服了YOU.
举报 回复# 5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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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标况发表于2009-10-25 00:48|
“南大门”的智商有问题,这等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
第一,曹先生绘制的狗是手工临摹绘制的,不是将原画直接裁减下来使用的,和老矿直接将别人的画面搬进自己的画面不同;第二,曹先生只是临摹一只狗头用在漫画之中,整幅画面不涉及到抄袭别人的创意,而老蔡的获奖作品则是创意方面和别人相同;第三如按你的观点漫画人以后都不能画漫像了吗?因为你画的明星,或是根据图片或是根据影像来绘制,而他们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由此可见,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方面,看起来你的智商很有问题。举报 回复# 5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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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特区发表于2009-10-25 01:09|
笑漫是继罗兴发之后又一位“流氓”!、
看他的发言哪一句是有水平的?
有本事你拿点水平高过蔡联的漫画作品出来?
老实说, 蔡联用脚也画赢你!
不知所谓的家伙!举报 回复# 5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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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门发表于2009-10-25 01:49|
李标况,你不是画画的你懂多少?
你能证明曹智不是用别人的原画直接扫描到电脑后当为自己的东西吗? 他完全有可能把人家的狗头直接搬进自己的画面, 你不是曹智你就这么肯定曹智没抄袭?
画漫像是在照片的基础上进行变形、夸张等再创作,曹智懂得再创作吗? 本贴最后由 南大门 于 2009-10-25 01:50 编辑过。举报 回复# 5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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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发表于2009-10-25 09:17|
曹先生,你还是交代狗追骨头的所有剽窃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否则网友再举报出来你就无法自圆其说了。无法自圆老罗是有先例的,后果很难看。
举报 回复# 5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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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5 10:17|
网上这么热闹仍然不见曹先生真人现身?莫非他正忙于参加省级动漫活动剪彩?莫非他比较低调,对自己的辉煌也一无所知,别人也没告诉他?莫非他是个缩骨仔,只擅长放冷箭?莫非他心虚不敢出来见人?
呵呵。 本贴最后由 愉景庄 于 2009-10-25 10:30 编辑过。举报 回复# 5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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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漫发表于2009-10-25 10:29|
作者: 漫画特区(2009-10-25 01:09 ) # 54楼
笑漫是继罗兴发之后又一位“流氓”!、
看他的发言哪一句是有水平的?
有本事你拿点水平高过蔡联的漫画作品出来?
老实说, 蔡联用脚也画赢你!
不知所谓的家伙!
哈哈,谁是流氓相信这里的网友心里早已有了定论
自以为是的家伙举报 回复# 5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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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漫发表于2009-10-25 10:34|
作者: 苏—留香(2009-10-25 00:05 ) # 50楼
“还有天理吗?!”
我所了解的蔡联
绝对是一个认真的、有礼节的谦谦君子
就算出现撞车事件之后
他的表现也无可挑剔
被你们这样侮辱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还有天理吗?!”
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菜联换个马甲上来了
自己为自己涂脂抹粉,很好的一幅漫画啊举报 回复# 5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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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景庄发表于2009-10-25 10:39|
嗯,笑漫先生的这种歇斯底里倒是像曹。
举报 回复# 6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