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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撞车?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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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邝飚发表于2009-04-07 21:29|

    作者: mhahz(2009-04-07 21:21 )  # 30楼  
    蔡联(2009-04-07 21:06 )  # 29楼  
    回mhahz先生:

       
       如果您只是疑问,就不应该过早地下“撞车了,早就撞车了”如此肯定的结论。

    如果您只是“报案”,也应说明您目睹“第一现场”确切的时间地点。
    -------------------------------------------------------------------
    蔡先生:
    希望你不要咬文嚼字,回归到创作思路这问题上。本来我是不想回贴的,太没意思了,
    “早”是指早于4月4日的意思,没什么,因为我是偶然在网络上发现的,开始没在意,也不想发这贴讨论,邝大编辑的那幅佳作居然还有双胞胎,我也没精力找那个疑似撞邝大编辑的出来!让大家讨论是撞车还是抄袭,也懒得回头去找,大家若看见过在什么网上发表的,请贴出来!
    蔡先生,你是不是撞车太多,太敏感了,那个疑似撞邝大编辑的是谁啊!大家来认认!就好象我贴出来《南方都市报》很多盗用的漫画,我也很难去找什么时候什么版面是谁画的,只能贴出来让大家辨认,我不是漫画警察,我是有正规工作的人,没那么多时间跟老油这些无聊的人扯皮!

    本贴最后由 mhahz 于 2009-04-07 21:22 编辑过。  
    ++++++++++++++++++++++++++++++++++++++++++++++++++++
    曹mhahz 不要溜啊?别那么没出息,拿出证据再夹着尾巴跑不迟!
    理屈词穷了?又拿出你那惯用的伎俩了……哈哈……
    你“不是漫画警察”,但你在干城管的工作,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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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楼

  • liyongqiu发表于2009-04-07 21:49|

    漫画爱好者先生:
    你是在网上看的,是那网页。贴出来不就行了,网上作品也多有时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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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4-07 21:56|

    哈哈,这就是我们熟悉的曹智风格。

    既然你也承认你手上没有证据,那你就必须承担造谣的罪名了。

    你听说,那就要说出听谁说。你看见,那就必须说出在哪看见。否则,你就是造谣。这是起码的常识。你说不出来源,你就是来源。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是曹智与江沛扬合作的又一丑闻。

    曹智与江沛扬所说的那么多恶言恶语,追究起来,有多少是拿得出真凭实据的?从来没有。

    这一次,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件重演。新漫网必须备案,也应该尽快删除不实之词,也很有必要公布这个人的IP。

    请大家留意广漫网,为制止曹智与江沛扬愈演愈烈的捣乱,看来又要拿出一些证据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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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04-07 22:35|

    哈哈,这两幅画的先后顺序是这样的话,楼主就可能在造假贩假了。




    本贴最后由 新手上路 于 2009-04-08 12:14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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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楼

  • 蔡联发表于2009-04-07 22:46|

    mhahz先生:

      如果网上真的“早”存在这样一幅漫画,请您贴出确实的网址,至于谁撞谁的,那是

    另一回事。

      由于有04年的“杀戮”事件,对于“撞车”(无论究竟谁撞谁),我确实很敏感,请

    谅解。如果别人没有确切证据就随意怀疑你mhahz先生的作品,我同样也会很“敏

    感”,也会“咬文嚼字”。

        所以,为了邝大编辑,为了那幅“偶然在网络上发现的”作品的作者,也为了您自

    己的言论声誉,还是请您回头去找找,这不是扯皮,而是一种认真负责的学术态度。

       不知您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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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4-07 22:46|

    没有人要曹智做警察,恰恰是曹智自己经常假装警察。

    现在,要你证明的不是邝飚有没有撞车,而是搂主有没有造假。证明不了你的清白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那就是利用网络散布不实之词,损害他人名誉,马上就可以报案!那就是警察要找你麻烦了。

    不是口口声声要战斗吗,保卫漫画人名誉的战斗就从你这里打起。

    到时点击率肯定还要高很多。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09-04-07 23:1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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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04-07 22:52|

    先有蛋后有鸡,还是先有鸡后有蛋,看来这个并不那么重要,但是楼主弄个人造蛋出来,问题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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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04-07 23:22|

    人家的蛋也好鸡也好,全是鸡的基因,曹先生你那个人造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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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楼

  • 老广发表于2009-04-08 02:11|

    大家都不是阿斗,别过高估计自己了!否则,每次都输得很难看? 本贴最后由 老广 于 2009-04-10 20:04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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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楼

  • 火眼发表于2009-04-08 07:22|

    曹智说:我也没精力找那个疑似撞邝大编辑的出来……那个疑似撞邝大编辑的是谁啊!不久前,曹智也是这样,先说方唐抄袭,当引起公愤后又说人家抄袭方唐。这次不敢明说邝飚抄袭,而是通过夸人家的作品来误导公众,让成士壁上了当。当大家看清楚后,才说疑似撞邝大编辑的是谁。这个跳梁小丑,多年来以侮辱漫画人为能事,破坏学术环境,新漫网必须予以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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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楼

  • 火眼发表于2009-04-08 07:29|

    新手上路,那张疑似曹智抄袭邝飚的大作太大了,弄得版面看不了,有没有办法改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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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04-08 12:15|

    回火眼,图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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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09 10:59|

    又发现一幅,看来这个题材的漫画,只能这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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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楼

  • 新手上路发表于2009-04-09 12:07|

    出处呢?时间呢?曹先生你正常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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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4-09 17:59|

    曹不说清楚来源,那我们就可以怀疑是他自己炮制的。

    按曹的思维,有雷同就不是好构思。因此,只要曹随便模仿一件人家的作品,这些作品就不是好作品了。雷死人的逻辑!我顶!

    既然曹智总不肯承认自己是曹智,那我们就说这个人是曹,只有曹,没有智。

    考虑到曹不再坚持说邝飚抄袭,我也主动和谐一下,请大家不要到广漫网看了。

    曹啊曹,我们是非常爱好和谐的,哪怕有千万分之一的渺茫,我们都会尽千万分之千万的努力。你算一下结果等于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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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0 13:25|

    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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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6楼

  • 金鱼发表于2009-04-10 14:39|

    哈哈!这贴越来越有意思了。
    有人一眼就认定mhahz是曹智,眼真尖啊!而mhahz和曹智又都不澄清,“吵”成一遍!乐此不疲,呵呵!我想起主席的一句话:“与人斗其乐无穷啊!”,他老人家的确是高人,我更怀念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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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4-10 21:33|

    作者: mhahz(2009-04-10 13:25 )  # 46楼  
    就事论事!

    这么多年,曹第一次客观地评价我的发言。说明我真的做到了就事论事。我会加倍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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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0 22:35|

    请楼上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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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9楼

  • 邝飚发表于2009-04-10 22:37|

    作者: mhahz(2009-04-10 13:25 )  # 46楼  
    就事论事!

    +++++++++++++++++++++++++++++
    能够有此觉悟,理应受到巴掌的欢迎……
    吧唧吧唧吧唧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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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4-10 23:07|

    作者: mhahz(2009-04-10 22:35 )  # 49楼  
    请楼上就事论事!

    太客气了,这些事情是我的本分,你这么有礼貌,很难得,但千万不要反悔!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09-04-10 23:1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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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0 23:10|

    45楼偏离了主题,请他“就事论事”!他自己不知道羞耻,还以为表扬他呢!老油和邝某一唱一和自我表现,漫友们看清他们的嘴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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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4-10 23:18|

    就事论事,大家有目共睹,你开始是没有“请”的。

    难道你自己心里想的和说的不一致吗?反悔吗?没问题,我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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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楼

  • 邝飚发表于2009-04-10 23:24|

    曹智蛮可爱的……
    给个笑脸儿吧:

    本贴最后由 邝飚 于 2009-04-10 23:2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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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楼

  • abc发表于2009-04-11 01:39|

    现在这年头,连教授的论文都是抄的,漫画雷同很正常,主要是把老邝的漫画拔高到一个高度是有点不正常!
    说句自己的想法,别乱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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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5楼

  • 老陈发表于2009-04-11 09:15|

    这种题材一般是这样的思路,只要是人,都会这么想的(捂紧大衣里的“金钱之类的灰色收入”而不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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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6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2 14:01|

    让这贴子回归到学术讨论的轨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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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楼

  • 潘建发表于2009-04-12 22:24|

    我还没有接触新闻漫画的时候,已经看到了“狂潮”之争了。
    现在硝烟还没有散去,大家真有时间啊。

    文人相轻是中国的老传统了,无论是作家还画家,都喜欢打笔仗。
    搞创作是寂寞的,莫非这是特殊形式的联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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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楼

  • 火眼发表于2009-04-12 23:03|

    如果从明天开始,有人像曹智那样几年如一日发帖子骚扰你,你会怎么样?你敢说你会做得比邝飚好吗?几年后,你没有精神崩溃,而且你真的做得比邝飚好,无非也就是你的脾气比邝飚好,如果你同时还能画出比邝飚还好还多的作品,那你才能称得上是一个抗曹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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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9楼

  • laobing发表于2009-04-13 18:29|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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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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