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抄袭与撞车
每次看到某个漫画大赛公布获奖作品时,我就会有担心,不要又出现“相似”(“撞车”)作品,之所以我用“相似”这样中性的词,而不是用“抄袭”两字,不是因为我对漫画界的“抄袭”现象不深恶痛绝,而是深知“抄袭”两字对一个普通漫画作者而言的份量!
漫画创作最关键的创意,俗称点子,一个好的漫画点子可并不容易得来,往往要靠漫画家长期的实践、观察、思考积累而来,但当一个点子变成一幅漫画作品时,作者最怕的不是作品能不能发表或能不能获奖,而是不得不面对的因创意重复而被指“抄袭”的尴尬。
平时我喜欢收集漫画,当我看一幅漫画与我印象中的某一幅有相似或雷同之外时,我会尽力把那幅作品也找出来,一起放在一个叫“相似作品”的文件夹里,然后仔细对比画作,并查找一下作者的相关信息和其他作品,然后再作出自已的判断。但当一次漫赛公布的获奖作品出现相似作品时,会被网友马上指责为“抄袭”、“剽窃”!个人认为这对漫作者是不公平的,虽然大家痛恨漫画创作中层出不穷的剽窃和抄袭行为,但要知道漫画的撞车现象是无法避免的,而故意的抄袭还是无意的撞车,一下子是很难分辩的。用宁可错杀三千不放过一个的方式一棒子打死,只要相似就认定为抄袭这是不公平的。相似和撞车是大家看到的客观现象,但抄袭是对一个的品德的判定,我觉得应慎重。
在漫画比赛中, “撞车”和“抄袭”现象屡见不鲜,光靠评委把关,作用是有限的,每天有无数漫画作品诞生,即使是业专的漫家也无法记住那么多作品,更何况许多评委也并非专业人士,所以对评委的过多指责也是没有用的。但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评比程序来减少这种现象,比如多提前点时间公开展示参赛作品,在网上建立通畅的举报、交流的平台等等,可以发挥众多爱好漫画的网友的力量。
最新评论
正序排列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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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5 11:23|
每次看到某个漫画大赛公布获奖作品时,我就会有担心,不要又出现“相似”(“撞车”)作品,之所以我用“相似”这样中性的词,而不是用“抄袭”两字,不是因为我对漫画界的“抄袭”现象不深恶痛绝,而是深知“抄袭”两字对一个普通漫画作者而言的份量!
漫画创作最关键的创意,俗称点子,一个好的漫画点子可并不容易得来,往往要靠漫画家长期的实践、观察、思考积累而来,但当一个点子变成一幅漫画作品时,作者最怕的不是作品能不能发表或能不能获奖,而是不得不面对的因创意重复而被指“抄袭”的尴尬。
平时我喜欢收集漫画,当我看一幅漫画与我印象中的某一幅有相似或雷同之外时,我会尽力把那幅作品也找出来,一起放在一个叫“相似作品”的文件夹里,然后仔细对比画作,并查找一下作者的相关信息和其他作品,然后再作出自已的判断。但当一次漫赛公布的获奖作品出现相似作品时,会被网友马上指责为“抄袭”、“剽窃”!个人认为这对漫作者是不公平的,虽然大家痛恨漫画创作中层出不穷的剽窃和抄袭行为,但要知道漫画的撞车现象是无法避免的,而故意的抄袭还是无意的撞车,一下子是很难分辩的。用宁可错杀三千不放过一个的方式一棒子打死,只要相似就认定为抄袭这是不公平的。相似和撞车是大家看到的客观现象,但抄袭是对一个的品德的判定,我觉得应慎重。
在漫画比赛中, “撞车”和“抄袭”现象屡见不鲜,光靠评委把关,作用是有限的,每天有无数漫画作品诞生,即使是业专的漫家也无法记住那么多作品,更何况许多评委也并非专业人士,所以对评委的过多指责也是没有用的。但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评比程序来减少这种现象,比如多提前点时间公开展示参赛作品,在网上建立通畅的举报、交流的平台等等,可以发挥众多爱好漫画的网友的力量。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13-07-25 18:16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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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5 11:25|
以上所说,不对之处欢迎大家一批评、指正!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13-07-15 11:30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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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5 11:39|
仔细欣赏了2013第八届国际环保漫画插画大赛官网上所展示的参赛作品,相似作品很多,环保题材的漫画作品和比赛不计其数,难免“撞车”频发。
这对评委是个考验!
但公开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举报 回复#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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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15 16:37|
这幅漫画算是“撞车”呢还是“抄袭”?
另一篇漫画传不上来,在新漫网上。
标题《事故还是故事》,作者:海春,发表时间:2011年7月8日。有358人点击,说明看过的人不少,应该包括后来这幅两格漫画的作者。后者发表在新漫网的时间是2011年11月29日。
本贴最后由 罗发星 于 2013-07-19 18:29 编辑过。举报 回复#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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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俗老张发表于2013-07-1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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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回复#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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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发表于2013-07-15 21:42|
从衣服、领带、桌面、构图、色彩、形式来看,抄袭!
不是撞车!举报 回复#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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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ONG1971发表于2013-07-16 07:38|
这是一幅两格漫画,何来抄袭之说,真是无语了
举报 回复#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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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6 10:39|
老张太悲观啦,论坛里会有理性讨论的氛围的哦!
举报 回复#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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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6 10:51|
回6楼王勇漫友:喜欢你的漫像风格!
4楼发了一张图,另一幅可能只是忘了哈!
导致6楼的误会啦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13-07-16 10:51 编辑过。举报 回复#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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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6 11:14|
2013年第八届国际环保环保漫画插画大赛 撞车作品
网上作品展示地址
下面两幅为国外获奖作品,作者分别为:土耳其-Muhsin Omurca和伊朗-纳扎里
上图获:1997年第14届土耳其艾丁道昂国际漫画大赛 荣誉奖
下图获:2008年国际平面幽默双年展 一等奖和2007年首届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国际漫画大赛 入选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13-07-16 11:21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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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16 18:07|
另一篇漫画传不上来,在新漫网上。
标题《事故还是故事》,作者:海春,发表时间:2011年7月8日。有358人点击,说明看过的人不少,应该包括后来这幅两格漫画的作者。后者发表在新漫网的时间是2011年11月29日。
哪位能传上来,谢谢1 本贴最后由 罗发星 于 2013-07-19 18:28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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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发表于2013-07-1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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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车,音乐放到最劲爆的那一瞬间,刚好一大巴撞倒一小车的屁股。我忽然有种看电影的感觉。
让我想起一老外说的故事:一小孩夜晚回家,边走边用棍子敲电杆,在他敲中一个电杆的那一瞬间,全城停了电,那就是著名的纽约大停电……一回家,小孩就哭: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啊,可怜的漫画人!举报 回复#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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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恋发表于2013-07-17 10:41|
漫画的撞车难免,英雄所见略同。这可以三国的赤壁之战,吴蜀联合抗曹,周瑜、孔明两大谋士都提出“火攻”为明证。只要不是故意而为,别人便不会纠缠不休。撞车乃正常现象。
然而,艺术创作推崇个性鲜明、新颖独特,应为大众所认可。我觉得,作者认真观察现实生活,缜密地分析社会上发生的事件,用自己的理解、判断来对待,并做出相应的结论,那么如此产生的漫画和他人作品撞车的几率,可能小到没有。我说过,漫画是智者之间的较量和竞争。
至于抄袭,那是很可耻的,大家都明白。它不在本帖谈及之内。 本贴最后由 墨恋 于 2013-07-17 13:14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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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7 10:55|
海春作品:
张书信作品
个人认为只是创意撞车,在构图、绘制和内容表达上都有明显不同。
许澎作品:
本贴最后由 xueli 于 2013-07-25 18:16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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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7 11:01|
再看这两幅,也都是新漫画网上的
举报 回复#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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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恋发表于2013-07-17 13:11|
漫画长于创意,是一种艰苦、创造性的劳动。没有丰厚的社会生活积淀,没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知识修养,若能拿出像样的作品,无异于天方夜谭!
鄙视那些跟在别人后面跑,或在其他作品中找点子,因因相袭的漫画。这类人漫画圈里大有人在,很悲哀。即使得了奖,又能怎样?无非是偷懒、捞稿费、图小名,如此而已。为蝇头小利,苦心钻营,给自己脸上抹黑,只能让人瞧不起! 本贴最后由 墨恋 于 2013-07-17 13:13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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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信的漫画发表于2013-07-17 14:35|
望各位漫友批评、指正。
举报 回复#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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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17 18:40|
墨恋(2013-07-17 13:11 ) # 16楼
漫画长于创意,是一种艰苦、创造性的劳动。没有丰厚的社会生活积淀,没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知识修养,若能拿出像样的作品,无异于天方夜谭!
鄙视那些跟在别人后面跑,或在其他作品中找点子,因因相袭的漫画。这类人漫画圈里大有人在,很悲哀。即使得了奖,又能怎样?无非是偷懒、捞稿费、图小名,如此而已。为蝇头小利,苦心钻营,给自己脸上抹黑,只能让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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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信的这篇漫画与海春的漫画在同一网站刊发,时间相差四个月,后发表者明显是跟在别人后面跑,在其他作品中找点子,因因相袭的漫画。 本贴最后由 罗发星 于 2013-07-19 18:27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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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izongdai发表于2013-07-17 22:16|
实在不敢苟同楼上的观点,明显是撞车了。将这两幅画放在一起比较,本身就过于牵强。张书信先生在漫坛也是响当当的人物,断不至于有此做法。何况张先生也有所声明!!如果这事发生在莫言(打个比喻)身上,估计就没有人这么说了。
大家都在这个竞争残酷的社会打拼,没有谁是容易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每个人都应该多一点宽容心。而不是时时刻刻以怀疑的目光扫视周围的任何事情。 本贴最后由 woshizongdai 于 2013-07-18 09:35 编辑过。举报 回复#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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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i发表于2013-07-18 10:55|
张书信先生,仅在新漫网上传的作品就89页之多,有上千幅漫画作品!
这样多的创作量要不撞车也难哦!举报 回复#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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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19 09:41|
请看本网首页:《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报送定评名单》
金奖:4、《重组》 张书信
齐鲁晚报社 2012年7月16日
发表在新漫网的时间是2011年11月29日,第二年见报,第三年获奖。 本贴最后由 罗发星 于 2013-07-19 18:26 编辑过。举报 回复#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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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信的漫画发表于2013-07-19 10:57|
感谢罗老师的关注,祝夏安!
举报 回复#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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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19 18:20|
墨恋(2013-07-17 13:11 ) # 16楼
漫画长于创意,是一种艰苦、创造性的劳动。没有丰厚的社会生活积淀,没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知识修养,若能拿出像样的作品,无异于天方夜谭!
鄙视那些跟在别人后面跑,或在其他作品中找点子,因因相袭的漫画。这类人漫画圈里大有人在,很悲哀。即使得了奖,又能怎样?无非是偷懒、捞稿费、图小名,如此而已。为蝇头小利,苦心钻营,给自己脸上抹黑,只能让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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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还是故事》,作者:海春,新漫网发表时间:2011年7月8日。有358人点击,说明看过的人不少。
《重组》,作者: 张书信,新漫网的时间是2011年11月29日,2012年7月16日发表在《齐鲁晚报》,2013年获奖。
祝贺先生获得金奖,别忘了谢谢海春先生,是他的作品启发了你! 本贴最后由 罗发星 于 2013-07-19 18:24 编辑过。举报 回复#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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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恋发表于2013-07-20 00:35|
本人只是对楼主的主帖发表点看法而已,无意特指谁,即所谓对事不对人。然而,事情又是人做出来的,真是应了那句话:躺着也中枪。
平庸之作,甚至有抄袭之嫌,即或发表一万件,获一千次奖,又能说明什么?创作,创作,就是要新巧趣深精品,不要过眼烟云似的垃圾! 本贴最后由 墨恋 于 2013-07-20 00:38 编辑过。举报 回复# 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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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会仓发表于2013-07-20 09:02|
我个人认为:漫画创意既可来源于生活,也可以从其他作品中挖掘创新,寻找灵感:记得日本读卖国际漫画大赛历届获奖作品中,有三件漫画含义很相似:第一件,小蛇吞象被踩扁;第二件,小蛇吞苹果后,被活活撑破肚皮;第三件,小蛇吞下一沓钞票后,难以割舍,最终变成一个蛇皮钱夹子--讽喻现实意味深长!此漫画获得大奖,名至实归!但很显然,最后这件获奖作品是从前几届作品中挖掘升华而来,所谓站在巨人的肩上(比如牛顿)更容易成功!与各位同仁切磋!
举报 回复#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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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20 09:51|
作者: 老油(2013-07-19 19:17 ) #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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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同行的作品就是侵害了同行的权益;这里的是与非不容否认。同行是否计较是他们的个人权利;作为旁人无权代表他们表态,更不应该对正当的维权有所微词。
假作真时真亦假,试想一下:你的得意之作被人抄袭之后还获了奖,你反而成了抄袭嫌疑者。你想维权还被人说欺软怕硬……这还让人活不?
林先生的潇洒言论值得尊重,言论自由嘛!但潇洒谁不会?不是有人也体谅天一吗?但当你是被侵害者的时候,你还会那么潇洒吗?
我个人的观点就是:永远谴责一切抄袭行为;对于无意的雷同,一经发现,后者应当礼让前者。漫画人地位再低,都不能没有自尊;漫画人心胸再宽阔,也都不应当纵容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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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教授说得好!举报 回复#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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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21 09:56|
作者: 老油(2013-07-20 13:12 ) # 13楼
抄袭同行的作品其实就是在穷人的碗里抢食,而抢食者或许还不是穷人。
本来,雷同的几率就让漫画事业难以为继,再加上抄袭的伤害,漫画不死才怪!
现在我很少发表漫画,就是为了减少雷同的可能,也是不希望给人剽窃的机会,一旦发表,就要广而告知。
抄袭的危害就是给本已苟延残喘的漫画界再加一刀;很可能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
越是艰难时世,坚守漫画的弱势群体更应相互尊重与支持,而不是相互拆台!
作者: 冯会仓(2013-07-20 16:57 ) # 15楼
zongdai先生说的这个盗版问题,恐怕有点问题:电脑方面,可能我们现在大多数人都在使用免费的盗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固然很实惠,但是于心不安,很是忐忑!试想,要是英国的《哈利.波特》遭遇中国式的盗版飓风,那个J.K罗琳还能一夜暴富身价百倍么?唉,诚如漫画大师廖冰兄所言:漫画死了!--传统漫画就像官家的小三,需要你时无限拔高天天宠着,不需要时一脚踢开视若肉中刺,任其自生自灭......若要问漫画人的期待,我们很想知道:中国美协漫画艺委会每天都在干什么......?!
作者: 老油(2013-07-20 17:09 ) # 16楼
不知道林先生对漫画界的了解有多深入。
就我个人的看法,对漫画弱势群体来说,支撑他们坚持下去的并不是读者的关注,而是编辑和评委的“施舍”。就这点稀饭还有人来抢,你还说没什么了不起?
抄袭和盗版不是一码事,盗版光碟还会尊重原作者,客观上还在宣传原作者。漫画弱势群体做梦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有被盗版的那一天。抄袭是直接否定原作者,甚至把原作者贬为抄袭嫌疑者。
盗版仅仅是拷贝你的东西,抄袭是用拷贝你的东西冒充他的东西。
对一个营养过剩者可以说少吃点没什么了不起,对一个饥寒交迫者就别这么说了吧!
作者: CSB(2013-07-20 21:44 ) # 18楼
帮罗先生发贴
你不担心连堕落都会没有自己的份么?
·罗兴发·公然支持漫画创作可以剽窃的声音很大,颇有为漫画作者多捞一点稿费的大义情怀,漫画投稿者挣那么一点稿费实在太可怜了。不过,支持剽窃的声音却缺乏严密的逻辑思考。如果这个背弃道德正义的“大义”成了哪怕是一种潜规则,漫画也就彻彻底底人为地堕落了。最后,最最反讽与可怜的是,这种大义凛然之自己,也可能落得连自己去做堕落都会没有了份儿。你想想,那些掌握银子的手,早就剽窃十回八回了,银子在他们酒肉肠子里穿梭往来了无数遍了,未必他还有半点责任应该向你施舍。你双手支持破坏道德正义的“务实”,你真的相信,你虽然不能先富,但可以后富?
道德乱,也就没有法治了。因为,法得人护。人也,德也。非德,兽也。德乱,人乱也。乱人岂能护法?
作者: woshizongdai(2013-07-20 21:52 ) # 19楼
老油教授把我驳倒了!其实,我早知道,无论我怎么辩解,我都处在必输无疑的境地,因为这个帖子的主题本身就是一个犯众怒的假命题。中午喝点酒,写那个盗版的帖子有些迷糊;晚上又喝点酒,看老油教授的帖子还是迷糊。也许,我对于抄袭的态度也过于迷糊了。既然这样,辩论下去也毫无意义,我想,得饶人处且饶人:抄袭,肯定不对。但是,如果有人为了生存而抄袭,大家就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棍子打死。
张爱玲说过一句话:“不要说寸金难买寸光阴了,有多少人为了一口苦饭想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有人要嘞”。不禁让人潸然泪下。有些以传统漫画谋生的人,可能就是这种状态。
教授,你是对的。
作者: woshizongdai(2013-07-20 22:02 ) # 20楼
罗先生消失好久了,突然出现还要别人代为发帖,何必呢。但是罗先生的这个帖子写的非常棒,让我清醒了很多。罗先生,既然关心漫画,既然放不下漫画,咱就来这儿喊上几嗓子,对也好,错也罢,言论自由,其实不必当真。我不画漫画十多年了,但是我喜欢漫画,所以来跟各位漫友切磋,赢也好,输也罢,自在由我,乐在其中。
欢迎罗先生回来。
作者: 老油(2013-07-21 00:03 ) # 21楼
漫画人应该是有所担当的人,至少要对自己有所担当。
当我写“漫画的弱势群体”时,头脑中呈现的并非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陈海林、李小乖……
说生活的艰难与不幸,谁比得上陈海林?那些抄袭者,你们到了沦落街头、家庭破裂、挨打挨骂(两次求助110)、房产被盗、身患绝症……的地步了吗?
这样不幸的一个人依然保持平和的心态、依然乐观向上,依然坚持原创,依然做自己的漫画美梦……他多次告诉我有人想出版他的漫画,我的直觉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儿,但我还是耐心地听……
尽管他以其短暂的生命悲摧地演绎了“漫画人之死”,却因有所担当而赢得了一个人的尊严!这就是为中国添了光明!
尽管我们不可能帮他什么,但在他有生之年毕竟给了他物质与精神方面的支持,尤其让他融入一个漫画大家庭,让他可以倾诉生活的不幸,让他感受同行的关爱,我觉得广东漫画界的朋友们也为中国添了光明!
有位记者曾感慨道:她接触了很多艺术家,没想到还有像广东漫画界那样纯洁的艺术群体!
这也是我即使不画漫画也不会离开漫画界的原因!
举报 回复# 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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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如发表于2013-07-21 17:46|
在漫画创作中
撞车是常有的事
因为对某一事物所见略同
甚至在创作涉及该事物的漫画时
点子也大致相仿
但是
撞车与抄袭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形
前者无意间出现
后者则故意为之
前者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需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
不断开拓思路和画路
努力探索具有独特风采的表现形式
尽量避开别人用过了的或自己用滥了的表现形式
以减少撞车的可能
降低雷同的机率
而抄袭
则不仅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
因而对于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文艺作者来说
都是不该涉足的禁区
漫画作者当然理应有此觉悟
生活困难
不能成为抄袭他人作品的理由
正如这一借口
不能成为任何违法乱纪的理由一样
漫画作者和其他所有公民一样
应当遵守一切公共道德
以及一切本行业的职业道德举报 回复# 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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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星发表于2013-07-21 21:31|
请看本网首页:《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报送定评名单》
金奖:4、《重组》 张书信
齐鲁晚报社 2012年7月16日
发表在新漫网的时间是2011年11月29日,第二年见报,第三年获奖。举报 回复# 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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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飚发表于2013-07-21 22:25|
作者: 吴之如(2013-07-21 17:46 ) # 28楼
在漫画创作中
撞车是常有的事
因为对某一事物所见略同
甚至在创作涉及该事物的漫画时
点子也大致相仿
但是
撞车与抄袭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形
前者无意间出现
后者则故意为之
前者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需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
不断开拓思路和画路
努力探索具有独特风采的表现形式
尽量避开别人用过了的或自己用滥了的表现形式
以减少撞车的可能
降低雷同的机率
而抄袭
则不仅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
因而对于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文艺作者来说
都是不该涉足的禁区
漫画作者当然理应有此觉悟
生活困难
不能成为抄袭他人作品的理由
正如这一借口
不能成为任何违法乱纪的理由一样
漫画作者和其他所有公民一样
应当遵守一切公共道德
以及一切本行业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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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总结的精辟!
我一向认为,漫画人要多拿作品说话。
与其有时间对别人的作品指手画脚不如动笔画出自己的思想观点来的实在。举报 回复# 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