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版块

有人居然抄了我的时评配漫画稿“投稿”到我的邮箱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8

11939

有人居然抄了我的时评配漫画稿“投稿”到我的邮箱
  今天在报社打开我的征稿邮箱,为我所编的“关注”版选取稿件时,忽然见到发件人(“之如”〈mqf20058@163.com〉)发来的“时评配漫画稿《“权威”哪有“威权”猛》”一稿,而且连发三遍,现转录如下:

  时评配漫画稿《“权威”哪有“威权”猛》

  之如

  ●戏画闲言        

  《南方都市报》报道,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去年12月27日回应网友,华南虎照已经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2月20日透露:虎照二次鉴定确实尚未开始,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受到牵连。
  有一首流行了几十年的儿歌唱道:“两只老虎,两只老虎,真奇怪,真奇怪……”而今,天下人的目光齐聚陕西,若要出声的话,该唱:“一只老虎,一只老虎,真奇怪,真奇怪……”了。
  镇坪纸老虎照片的“二次鉴定”,满世界喧喧嚷嚷、大轰大嗡了70多天了,其实说不上有多少技术含量,连陕西林业厅官员也说本非难事,至多几个小时即可下个结论的轻巧小事,却原来至今还压根儿没个踪影!这等奇怪,不敢说后无来者,却确实是前无古人的。
  本来,一张漏洞百出的“周老虎”照片,诚如成千上万网民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要是坦诚之心未泯的人,仅凭最起码的常识和网上披露的种种作伪证据,就能断定其为不折不扣的纸老虎照片。然而陕西的一帮受相关政府部门聘请的“专家”,却一本正经地将照片中的“周老虎”“鉴定”为真实的“华南虎”,而且此后尽管国家林业局要求“二次鉴定”,却再也没有“权威机构”的“权威专家”愿意涉足这一“鉴定”,究竟何故?
  说开了,实在简单明了不过:当今的“赵高”为了不便明说的巨大利益,强令“专家”们当他“指鹿为马”的“科学证人”;有鉴于首次“鉴定”的专家受到百姓指责和良心谴责,当然没有其他专家再去充当“官府造假”的帮凶,却又觉得这“官家”的背景非凡,决非自己能够说真话开罪得起的,于是避之惟恐不及,谁乐意在这场闹剧中惹一身臊气呢!
  “周老虎”照片案,堪称一出精彩绝伦的当代《官场现形记》,让人们看到了现今社会生活中最令人恶心的官场腐败和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的可怕景象。这样的痼疾,恐怕决不是请几个“权威专家”鉴定一下就能诊断、治疗得了的。何况,许多“权威专家”们,怕的正是“威权”官员,即便良心驱使,不肯说假话,也万不敢卷入“周老虎照片”一类的“葫芦案”。所以,就说真话而言,虽然网上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然而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不幸仍然看到许多地方还是一派“万马齐喑,万籁俱寂”的萧瑟之景。
  正是:“权威”哪有“威权”猛,欲说真相口却封;“指鹿为马”千古戏,而今登台又唱红!陕西虎照“二次鉴定”的濒临流产,既表明相关部门请人“鉴定真假”是假、令人帮忙造假是真,也表明在今日信息高度透明的背景下,还肯与赵高之流同流合污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少了。(本文配有漫画一幅,如采用请联系)



  附新闻素材:
  虎照二次鉴定陷入僵局 国家林业局证实确未开始
  2008年02月21日06:09
  http://news.sohu.com/20080221/n255271386.shtml
  [我来说两句(191)]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浙江在线
  [提要]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去年12月27日回应网友,华南虎照已经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20日透露:虎照二次鉴定确实尚未开始,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受到牵连。虎照二次鉴定目前陷入僵局…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介绍华南虎有关情况。新华网 张泳 摄
  资料图片:陕西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村民周正龙声称拍摄到野生华南虎的珍贵照片。周正龙 摄
  国家林业局官员致电本报,证实华南虎照二次鉴定确未开始
  本报讯 (记者 韩福东)本报2月19日的报道《虎照二次鉴定可能还没开始》(A32网眼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20日向本报记者透露:虎照二次鉴定确实尚未开始。
  据这位官员介绍,国家林业局非常重视虎照事件。虎照的二次鉴定,需要鉴定机构足够权威,以平息各种争论。
  陕西省林业厅最初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但该鉴定中心不肯接受委托。
  此后,陕西省林业厅又找了几家鉴定机构。“确实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沾这个事。”这位官员说,之所以不愿意接受委托,原因有多方面。最直接的原因是鉴定机构的主管领导态度谨慎,不想惹麻烦:一方面有舆论压力,另一方面陕西省林业厅提出的鉴定要求并不合理───如果鉴定机构认为虎照造假的话,需要还原造假现场和具体环节。而虎照事件尚未刑事立案,也给鉴定机构不接受委托提供了一个理由。
  2007年12月19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林业局12月9日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70多天过去了,鉴定还没有开始。
  虎照二次鉴定目前陷入僵局。这位官员称,“虎照鉴定已不是国家林业局的事了,现在顶多是催促一下。”南方都市报

邮政编码:231470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九重村李冲19号 汪针桂收 电话013329267529 0556-6809221  


  呵,呵,我向来未曾拜托过任何人替我发过稿,当然更不认识这叫“汪针桂”的人。

  “时评配漫画稿《“权威”哪有“威权”猛》”正是我半年多前的旧作,署名“之如”也正是我的名字,只是省略了我的姓,妙处似乎在于:编辑收到此稿,只以为“之如”是“汪针桂”的笔名;我若见到此稿在报刊登出,则只会以为是该报刊用了我的投稿,或我虽未投此报刊,定是该报刊从别处扒了我的稿而既不寄稿费又不寄样刊!如此盘算,不可谓不精明。

  这个“汪针桂”对我的稿件所作的另一处改动是,将我在文后所附通讯址,改成了括号内的一句话:(本文配有漫画一幅,如采用请联系) 这就是说,他连我的漫画也一并偷了。在全文复制了我的文稿(连同所附新闻素材)之后,竟然落落大方地留下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31470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九重村李冲19号 汪针桂收 电话013329267529 0556-6809221  

  “汪”过去偷了我的多少稿,不得而知;这一回一疏忽,却窃了我的稿子投到我的征稿邮箱来了,可见他也昏了头,犹如捧着窃来的赃物向着被窃者兜售一般,实在是销赃时慌不择路,撞到了被窃者的门上。(注: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此事是广西的文抄公假冒“汪针桂”之名所为,意在栽赃陷害汪先生)

  文抄公的猖獗,也反映了时下道德滑坡、诚信濒临崩溃的社会颓象,令每一个正直的人包括正直的文人痛心不已、愤慨不已。

  我曾多次在互联网上公开曝光了曾在我编的报纸版面上露过脸并被原作者揭发的文抄公,因而遭到疯狂报复——他们居然倒打一耙,从网上向许多报刊发出反诬“吴之如抄袭”的“揭发函”,而且偏偏让某些编辑信以为真,开始“封杀”我的稿件,譬如我原被新华社图片编辑列为“签约漫画师”,后来却被告知“有人揭发有作者抄袭”,不明不白地被悄悄取消了作品的发表权;许多原来经常用我的文稿、画稿或文配画稿的报刊,也一同参与了“封杀”行动。

  但是,所有这些卑鄙的报复行径,都阻止不了我同抄袭行为的坚决斗争。今后,无论是逃过我的审核而得以在我编的版面上露面的文抄公,还是直接抄袭到我头上的文贼,我都将继续毫不留情地坚决揭露,让他们在网上公开曝光,哪怕他们会继续对我施行最无耻最疯狂的报复!

  我吁请各家报刊的编辑同仁,睁大警惕的眼睛,不要让大胆文贼侵害作者权益的卑劣行为畅行无阻!同时,也要用核查来稿邮件的“信头”的方法,查出邮件的发出地址,以免中了文抄公陷害别人转移视线的奸计。

         《镇江日报》“关注”版编辑 吴之如

    (注:因后了解的情况证明,开始的判断有误,作者特将此帖作适当修改)

最新评论

正序排列

楼层直达:

只看楼主
  • 吴之如发表于2008-10-21 10:28|

    有人居然抄了我的时评配漫画稿“投稿”到我的邮箱
      今天在报社打开我的征稿邮箱,为我所编的“关注”版选取稿件时,忽然见到发件人(“之如”〈mqf20058@163.com〉)发来的“时评配漫画稿《“权威”哪有“威权”猛》”一稿,而且连发三遍,现转录如下:

      时评配漫画稿《“权威”哪有“威权”猛》

      之如

      ●戏画闲言        

      《南方都市报》报道,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去年12月27日回应网友,华南虎照已经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2月20日透露:虎照二次鉴定确实尚未开始,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受到牵连。
      有一首流行了几十年的儿歌唱道:“两只老虎,两只老虎,真奇怪,真奇怪……”而今,天下人的目光齐聚陕西,若要出声的话,该唱:“一只老虎,一只老虎,真奇怪,真奇怪……”了。
      镇坪纸老虎照片的“二次鉴定”,满世界喧喧嚷嚷、大轰大嗡了70多天了,其实说不上有多少技术含量,连陕西林业厅官员也说本非难事,至多几个小时即可下个结论的轻巧小事,却原来至今还压根儿没个踪影!这等奇怪,不敢说后无来者,却确实是前无古人的。
      本来,一张漏洞百出的“周老虎”照片,诚如成千上万网民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要是坦诚之心未泯的人,仅凭最起码的常识和网上披露的种种作伪证据,就能断定其为不折不扣的纸老虎照片。然而陕西的一帮受相关政府部门聘请的“专家”,却一本正经地将照片中的“周老虎”“鉴定”为真实的“华南虎”,而且此后尽管国家林业局要求“二次鉴定”,却再也没有“权威机构”的“权威专家”愿意涉足这一“鉴定”,究竟何故?
      说开了,实在简单明了不过:当今的“赵高”为了不便明说的巨大利益,强令“专家”们当他“指鹿为马”的“科学证人”;有鉴于首次“鉴定”的专家受到百姓指责和良心谴责,当然没有其他专家再去充当“官府造假”的帮凶,却又觉得这“官家”的背景非凡,决非自己能够说真话开罪得起的,于是避之惟恐不及,谁乐意在这场闹剧中惹一身臊气呢!
      “周老虎”照片案,堪称一出精彩绝伦的当代《官场现形记》,让人们看到了现今社会生活中最令人恶心的官场腐败和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的可怕景象。这样的痼疾,恐怕决不是请几个“权威专家”鉴定一下就能诊断、治疗得了的。何况,许多“权威专家”们,怕的正是“威权”官员,即便良心驱使,不肯说假话,也万不敢卷入“周老虎照片”一类的“葫芦案”。所以,就说真话而言,虽然网上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然而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不幸仍然看到许多地方还是一派“万马齐喑,万籁俱寂”的萧瑟之景。
      正是:“权威”哪有“威权”猛,欲说真相口却封;“指鹿为马”千古戏,而今登台又唱红!陕西虎照“二次鉴定”的濒临流产,既表明相关部门请人“鉴定真假”是假、令人帮忙造假是真,也表明在今日信息高度透明的背景下,还肯与赵高之流同流合污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少了。(本文配有漫画一幅,如采用请联系)



      附新闻素材:
      虎照二次鉴定陷入僵局 国家林业局证实确未开始
      2008年02月21日06:09
      http://news.sohu.com/20080221/n255271386.shtml
      [我来说两句(191)]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浙江在线
      [提要]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去年12月27日回应网友,华南虎照已经送到国家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20日透露:虎照二次鉴定确实尚未开始,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受到牵连。虎照二次鉴定目前陷入僵局…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介绍华南虎有关情况。新华网 张泳 摄
      资料图片:陕西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村民周正龙声称拍摄到野生华南虎的珍贵照片。周正龙 摄
      国家林业局官员致电本报,证实华南虎照二次鉴定确未开始
      本报讯 (记者 韩福东)本报2月19日的报道《虎照二次鉴定可能还没开始》(A32网眼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20日向本报记者透露:虎照二次鉴定确实尚未开始。
      据这位官员介绍,国家林业局非常重视虎照事件。虎照的二次鉴定,需要鉴定机构足够权威,以平息各种争论。
      陕西省林业厅最初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但该鉴定中心不肯接受委托。
      此后,陕西省林业厅又找了几家鉴定机构。“确实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沾这个事。”这位官员说,之所以不愿意接受委托,原因有多方面。最直接的原因是鉴定机构的主管领导态度谨慎,不想惹麻烦:一方面有舆论压力,另一方面陕西省林业厅提出的鉴定要求并不合理───如果鉴定机构认为虎照造假的话,需要还原造假现场和具体环节。而虎照事件尚未刑事立案,也给鉴定机构不接受委托提供了一个理由。
      2007年12月19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林业局12月9日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70多天过去了,鉴定还没有开始。
      虎照二次鉴定目前陷入僵局。这位官员称,“虎照鉴定已不是国家林业局的事了,现在顶多是催促一下。”南方都市报

    邮政编码:231470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九重村李冲19号 汪针桂收 电话013329267529 0556-6809221  


      呵,呵,我向来未曾拜托过任何人替我发过稿,当然更不认识这叫“汪针桂”的人。

      “时评配漫画稿《“权威”哪有“威权”猛》”正是我半年多前的旧作,署名“之如”也正是我的名字,只是省略了我的姓,妙处似乎在于:编辑收到此稿,只以为“之如”是“汪针桂”的笔名;我若见到此稿在报刊登出,则只会以为是该报刊用了我的投稿,或我虽未投此报刊,定是该报刊从别处扒了我的稿而既不寄稿费又不寄样刊!如此盘算,不可谓不精明。

      这个“汪针桂”对我的稿件所作的另一处改动是,将我在文后所附通讯址,改成了括号内的一句话:(本文配有漫画一幅,如采用请联系) 这就是说,他连我的漫画也一并偷了。在全文复制了我的文稿(连同所附新闻素材)之后,竟然落落大方地留下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31470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九重村李冲19号 汪针桂收 电话013329267529 0556-6809221  

      “汪”过去偷了我的多少稿,不得而知;这一回一疏忽,却窃了我的稿子投到我的征稿邮箱来了,可见他也昏了头,犹如捧着窃来的赃物向着被窃者兜售一般,实在是销赃时慌不择路,撞到了被窃者的门上。(注: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此事是广西的文抄公假冒“汪针桂”之名所为,意在栽赃陷害汪先生)

      文抄公的猖獗,也反映了时下道德滑坡、诚信濒临崩溃的社会颓象,令每一个正直的人包括正直的文人痛心不已、愤慨不已。

      我曾多次在互联网上公开曝光了曾在我编的报纸版面上露过脸并被原作者揭发的文抄公,因而遭到疯狂报复——他们居然倒打一耙,从网上向许多报刊发出反诬“吴之如抄袭”的“揭发函”,而且偏偏让某些编辑信以为真,开始“封杀”我的稿件,譬如我原被新华社图片编辑列为“签约漫画师”,后来却被告知“有人揭发有作者抄袭”,不明不白地被悄悄取消了作品的发表权;许多原来经常用我的文稿、画稿或文配画稿的报刊,也一同参与了“封杀”行动。

      但是,所有这些卑鄙的报复行径,都阻止不了我同抄袭行为的坚决斗争。今后,无论是逃过我的审核而得以在我编的版面上露面的文抄公,还是直接抄袭到我头上的文贼,我都将继续毫不留情地坚决揭露,让他们在网上公开曝光,哪怕他们会继续对我施行最无耻最疯狂的报复!

      我吁请各家报刊的编辑同仁,睁大警惕的眼睛,不要让大胆文贼侵害作者权益的卑劣行为畅行无阻!同时,也要用核查来稿邮件的“信头”的方法,查出邮件的发出地址,以免中了文抄公陷害别人转移视线的奸计。

             《镇江日报》“关注”版编辑 吴之如

        (注:因后了解的情况证明,开始的判断有误,作者特将此帖作适当修改) 本贴最后由 吴之如 于 2008-10-25 08:23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 1楼

  • 游客发表于2008-10-21 12:06|

    呵,许建jiang才是真漫贼 本贴最后由 游客 于 2008-10-24 12:24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 2楼

  • 金鱼发表于2008-10-22 00:39|

     我曾多次在互联网上公开曝光了曾在我编的报纸版面上露过脸并被原作者揭发的文抄公,因而遭到疯狂报复——他们居然倒打一耙,从网上向许多报刊发出反诬“吴之如抄袭”的“揭发函”,而且偏偏让某些编辑信以为真,开始“封杀”我的稿件,譬如我原被新华社图片编辑列为“签约漫画师”,后来却被告知“有人揭发有作者抄袭”,不明不白地被悄悄取消了作品的发表权;许多原来经常用我的文稿、画稿或文配画稿的报刊,也一同参与了“封杀”行动。

      但是,所有这些卑鄙的报复行径,都阻止不了我同抄袭行为的坚决斗争。今后,无论是逃过我的审核而得以在我编的版面上露面的文抄公,还是直接抄袭到我头上的文贼,我都将继续毫不留情地坚决揭露,让他们在网上公开曝光,哪怕他们会继续对我施行最无耻最疯狂的报复!

      我吁请各家报刊的编辑同仁,睁大警惕的眼睛,不要让像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九重村李冲19号 汪针桂这类的大胆文贼侵害作者权益的卑劣行为畅行无阻!
    ………………………………………………………………………………

    要是编辑们都像吴之如先生这样,我想我们的出版物会干净很多!

    举报 回复

    # 3楼

  • aaappp888发表于2008-10-23 20:05|

    安徽作者汪针桂声明
    如果我安徽作者汪针桂抄袭和剽窃了江苏镇江的“吴之如”、“柳月亭”、"哇哈啊"的任何文章以及广西恶贼吴海明的任何文章,则我们愿意接受上天给我们的一切惩罚和诅咒!如果我们根本没有抄袭这些人的任何文章,是广西恶贼吴海明抄袭了这些人的文章以及安徽作者汪晓平、汪针桂的文章,并注册了和我们特别相似的邮箱(如我的邮箱wxp7108@163.com被他恶意模仿成wxp7l08@163.com,我的邮箱aaahhhwxp@163.com被他恶意模仿成aaahhwxp@163.com等等,其中我的是阿拉伯数字“1”,他的是英文字母“l”)以及其他无数个邮箱,然后广西恶贼吴海明疯狂抄袭复制网站上的文章和将无数不明的真相作者投稿给他的文章,附上我的联系方式,有时故意更改我的电话号码(我真正的电话号码是:013329267229,0556-6819221)以我的名义疯狂向各大杂志报刊编辑投稿(包括江苏镇江的“吴之如”、“柳月亭”、"哇哈啊"),意在陷害诽谤我,则广西恶贼吴海明以及未向本人电话书信求证就擅自发帖说我是文贼文抄公的人全家在三年之内全部死光光!未向本人电话书信求证就擅自发帖说我是文贼文抄公的人:你们如此不分善恶,不加查证就胡乱发言,一切毒誓后果只能由你们自己负责! 当然如果我今天所说的与以上不符,我们则愿意接受你们的一切毒誓和诅咒!
    我的电话既然文章后面都有,你们为什么连个电话都不来就胡乱发言?为什么中国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二三百家报刊杂志的编辑都给我来了电话,你们就如此武断?!问问家家乐、人生记实、羊城晚报、市民周报的编辑们吧!人家那才是负责任的编辑!
    现在我公布一下事情的本来面目,大家可以向伴侣杂志(电话0991-2662695,2658917)、家家乐杂志社(刘裴昕主任编辑电话:021-63272290)等核实以下情况: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抄袭了我的文章被我发现,我向多个杂志社领导提交了证据和原发报纸,多个杂志领导因此将稿费给了我,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随即恼羞成怒,一开始还假惺惺要求和我平分稿费,后来被我拒绝后,便发誓要报复我!
       根据乌鲁木齐伴侣杂志社等提供的证明显示: 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已经拥有无数个马甲:其地址马甲分别有“广西省桂平市碧滩高中家属楼1-302室信箱吴海明,邮编:537200” 、 “404000  重庆市万州区王家坡上街9号附9号402  唐厚梅吴海明电话:(023)58151715”“和“广西桂平市上垌二区97号楼二单元2楼西户吴海明”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北窖镇广教村邮政信箱1—5008号 吴海明陈保愈覃慧暇”(分别利用它的亲戚等做为马甲进行诈骗),其身份证号码为:452523197311017459 地址,还有广西桂平市碧滩高级中学吴海明等数十个,电话0775-2990136等多个马甲和联系方式进行诈骗,信箱有zhuojia88@126.com,wuhaaim88@163.com,em168@126.com,mei5768@163.com 等数百个,QQ452503253电话: 0775-3030840,3380490手机13457591190 ,13006795210,其另外还有wu027@21cn.com ,hongdou9526@163.com,jjlzz-shanghai@163.com,hongxiaojingxp@163.com,lczhiyin@163.com,yaorao-19278353@163.com,ghui168@163.com,whm298@126.com,aaahhwxp@163.com,wxp71008@163.com,ttyy1973@163.com等几百个和真正报刊编辑信箱特别相似的邮箱,而如今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又以广西桂平市人民东路或城西街440号"银川竹签厂"业务员吴海明的身份(这是公安机关反馈给我的信息!) 的联系方式进行业务行骗!请所有编辑和作者注意!
    为此,我现在希望和所有负责又有正义感的编辑一道严厉打击文贼,一为中国社会的文化市场之稳定,二是为了您们自身的利益,凡是采用了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的“广西省桂平市碧滩高中家属楼1-302室信箱吴海明,邮编:537200”、“广西桂平市上垌二区97号楼二单元2楼西户吴海明”、”广西桂平市碧滩高级中学 吴海明”和“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北窖镇广教村邮政信箱1—5008号 吴海明 陈保愈”或“覃慧暇”以及“404000  重庆市万州区王家坡上街9号附9号402  唐厚梅吴海明 电话:(023)58151715 E-mail:mei5768@163.com”的投稿文章,都将给您们刊社留下永远的后患,因为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等已经抄袭了全国各地数以万计作者的文章,这些文章一旦被原作者发现,他们势必要找到您们的刊社索赔,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因为您们刊社是固定的地址,并有主管单位的,所有原作者是肯定先要找您们刊社,而不可能去找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等打官司!更何况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现如今一无所有,成天在网吧里鬼混,四海为家,就连警察也摸不透他的真实身份和地址等,所以您们发稿费时一定要做到无身份证复印件的作者稿费千万不要发放!各位编辑、领导、财务人员等只需按照如下极其简单的操作即可将全国所有文贼一网打尽,以彻底杜绝您们自身的后患!其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向可以采用文章的作者打电话核实此文到底是不是他原创和发表情况,三无文章无电话固定通讯地址和联系不上作者的文章一律不采用,文贼一般连文章的情节都回答不上来,回答是不是他自己创作的语气也没有一点底气!对于无固定电话和无固定地址的文章一律退稿并永远不予编审!二是有固定电话和固定地址又合适您们刊物的文章一定要署名作者提供文章的相关采访证据资料照片等,这些证据资料照片文贼是不可能有的,但原作者绝对有! 作者如果无法向您们提供这些采访证据资料照片或者一看就是虚假资料证据等,那么您们必须将此文章退稿并不予任何编辑再编审!三是把握发放稿费的最后一关,文章发表后责任编辑和财务人员切记一定要作者传真提供和当初文章后面的联系人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您们将此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这个可以登录123查证网站,网址 http://www.123cha.com/ 将身份证号码输入相关工具栏即可进行查证等),如果作者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显示有异常情况,那么此作者的稿费必须暂时扣压,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其他核实无误后的作者稿费还一定要从邮局按照此作者提供的固定地址进行邮寄,有条件的报刊杂志还可以和作者签定发表文章的协议等! 以明确您们和作者的权利义务等!当然我也热诚欢迎您们能和我联系,如果有合适你们刊物的文章,我一定和您们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等,以明确您们和我的权利和义务等,以确保你们刊社的利益! 这样一来,所有天下文贼即自然饿死街头!!
    我的联系方式是:邮编:231470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九重村汪针桂,电话0556-6819221,013329267229热烈欢迎所有编辑作者和我公开联系!更热烈欢迎您们来我家进行研讨核实!不放心的可以在我们当地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陪同下来找我!特此敬告!

    举报 回复

    # 4楼

  • aaappp888发表于2008-10-24 08:20|

    警惕广西桂平、玉林等地以“吴海明郭辉”为首的骗稿团伙!
    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在此之前就注册了很多和真正报刊编辑十分相似的信箱,然后以各大报刊的名义在各大网站上发布疯狂地虚假约稿:至今已让无数不明真相的作者向他注册的无数个“征稿约稿”信箱里投了无数篇文章和稿件!如伊媚编辑em168@126.com(虚假约稿网址请百度搜索“伊媚编辑em168@126.com),家家乐杂志上海下半月的jjlzz_shanghai@163.com被其改成jjlzz-shanghai@163.com,西江月的wenxin_200688@163.com被改为wenxin-200688@163.com女人坊的yaorao_19278353@163.com被其改为yaorao-19278353@163.com,人生纪实洪小静编辑信箱hongxiaojingxp@126.com被其改为hongxiaojingxp@163.com在各大网站上疯狂征稿行骗(这些邮箱百度一下或通用、雅虎搜索就可以全部看出来)。
    安徽作者汪针桂声明
    经多方查证,此注册的"哇哈啊"即广西恶贼吴海明郭辉骗稿团伙!详细情况请百度“警惕广西郭辉吴海明骗稿团伙” (http://www.wenyou.cn/viewthread.php?tid=182568&extra=&page=1)
    安徽作者汪针桂声明
    如果我安徽作者汪针桂抄袭和剽窃了江苏镇江的“吴之如”、“柳月亭”、"哇哈啊"的任何文章以及广西恶贼吴海明的任何文章,则我们愿意接受上天给我们的一切惩罚和诅咒!如果我们根本没有抄袭这些人的任何文章,是广西恶贼吴海明抄袭了这些人的文章以及安徽作者汪晓平、汪针桂的文章,并注册了和我们特别相似的邮箱(如我的邮箱wxp7108@163.com被他恶意模仿成wxp7l08@163.com,我的邮箱aaahhhwxp@163.com被他恶意模仿成aaahhwxp@163.com等等,其中我的是阿拉伯数字“1”,他的是英文字母“l”)以及其他无数个邮箱,然后广西恶贼吴海明疯狂抄袭复制网站上的文章和将无数不明的真相作者投稿给他的文章,附上我的联系方式,有时故意更改我的电话号码(我真正的电话号码是:013329267229,0556-6819221)以我的名义疯狂向各大杂志报刊编辑投稿(包括江苏镇江的“吴之如”、“柳月亭”、"哇哈啊"),意在陷害诽谤我,则广西恶贼吴海明以及未向本人电话书信求证就擅自发帖说我是文贼文抄公的人全家在三年之内全部死光光!未向本人电话书信求证就擅自发帖说我是文贼文抄公的人:你们如此不分善恶,不加查证就胡乱发言,一切毒誓后果只能由你们自己负责! 当然如果我今天所说的与以上不符,我们则愿意接受你们的一切毒誓和诅咒!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二三百家报刊杂志的编辑都给我来了电话!问问家家乐、人生记实、羊城晚报、市民周报的编辑们吧!人家那才是负责任的编辑!
    现在我公布一下事情的本来面目,大家可以向伴侣杂志(电话0991-2662695,2658917)、家家乐杂志社(刘裴昕主任编辑电话:021-63272290)等核实以下情况: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抄袭了我的文章被我发现,我向多个杂志社领导提交了证据和原发报纸,多个杂志领导因此将稿费给了我,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随即恼羞成怒,一开始还假惺惺要求和我平分稿费,后来被我拒绝后,便发誓要报复我!
       根据乌鲁木齐伴侣杂志社等提供的证明显示: 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已经拥有无数个马甲:其地址马甲分别有“广西省桂平市碧滩高中家属楼1-302室信箱吴海明,邮编:537200” 、 “404000  重庆市万州区王家坡上街9号附9号402  唐厚梅吴海明电话:(023)58151715”“和“广西桂平市上垌二区97号楼二单元2楼西户吴海明”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北窖镇广教村邮政信箱1—5008号 吴海明陈保愈覃慧暇”(分别利用它的亲戚等做为马甲进行诈骗),其身份证号码为:452523197311017459 地址,还有广西桂平市碧滩高级中学吴海明等数十个,电话0775-2990136等多个马甲和联系方式进行诈骗,信箱有zhuojia88@126.com,wuhaaim88@163.com,em168@126.com,mei5768@163.com 等数百个,QQ452503253电话: 0775-3030840,3380490手机13457591190 ,13006795210,其另外还有wu027@21cn.com ,hongdou9526@163.com,jjlzz-shanghai@163.com,hongxiaojingxp@163.com,lczhiyin@163.com,yaorao-19278353@163.com,ghui168@163.com,whm298@126.com,aaahhwxp@163.com,wxp71008@163.com,ttyy1973@163.com等几百个和真正报刊编辑信箱特别相似的邮箱,而如今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又以广西桂平市人民东路或城西街440号"银川竹签厂"业务员吴海明的身份(这是公安机关反馈给我的信息!) 的联系方式进行业务行骗!请所有编辑和作者注意!
        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在此之前就注册了很多和真正报刊编辑十分相似的信箱,然后以各大报刊的名义在各大网站上发布疯狂地虚假约稿:至今已让无数不明真相的作者向他注册的无数个“征稿约稿”信箱里投了无数篇文章和稿件!如伊媚编辑em168@126.com(虚假约稿网址请百度搜索“伊媚编辑em168@126.com),家家乐杂志上海下半月的jjlzz_shanghai@163.com被其改成jjlzz-shanghai@163.com,西江月的wenxin_200688@163.com被改为wenxin-200688@163.com女人坊的yaorao_19278353@163.com被其改为yaorao-19278353@163.com,人生纪实洪小静编辑信箱hongxiaojingxp@126.com被其改为hongxiaojingxp@163.com在各大网站上疯狂征稿行骗(这些邮箱百度一下或通用、雅虎搜索就可以全部看出来)。
    为此,我现在希望和所有负责又有正义感的编辑一道严厉打击文贼,一为中国社会的文化市场之稳定,二是为了您们自身的利益,凡是采用了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的“广西省桂平市碧滩高中家属楼1-302室信箱吴海明,邮编:537200”、“广西桂平市上垌二区97号楼二单元2楼西户吴海明”、”广西桂平市碧滩高级中学 吴海明”和“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北窖镇广教村邮政信箱1—5008号 吴海明 陈保愈”或“覃慧暇”以及“404000  重庆市万州区王家坡上街9号附9号402  唐厚梅吴海明 电话:(023)58151715 E-mail:mei5768@163.com”的投稿文章,都将给您们刊社留下永远的后患,因为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等已经抄袭了全国各地数以万计作者的文章,这些文章一旦被原作者发现,他们势必要找到您们的刊社索赔,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因为您们刊社是固定的地址,并有主管单位的,所有原作者是肯定先要找您们刊社,而不可能去找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等打官司!更何况广西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现如今一无所有,成天在网吧里鬼混,四海为家,就连警察也摸不透他的真实身份和地址等,所以您们发稿费时一定要做到无身份证复印件的作者稿费千万不要发放!各位编辑、领导、财务人员等只需按照如下极其简单的操作即可将全国所有文贼一网打尽,以彻底杜绝您们自身的后患!其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向可以采用文章的作者打电话核实此文到底是不是他原创和发表情况,三无文章无电话固定通讯地址和联系不上作者的文章一律不采用,文贼一般连文章的情节都回答不上来,回答是不是他自己创作的语气也没有一点底气!对于无固定电话和无固定地址的文章一律退稿并永远不予编审!二是有固定电话和固定地址又合适您们刊物的文章一定要署名作者提供文章的相关采访证据资料照片等,这些证据资料照片文贼是不可能有的,但原作者绝对有! 作者如果无法向您们提供这些采访证据资料照片或者一看就是虚假资料证据等,那么您们必须将此文章退稿并不予任何编辑再编审!三是把握发放稿费的最后一关,文章发表后责任编辑和财务人员切记一定要作者传真提供和当初文章后面的联系人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您们将此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这个可以登录123查证网站,网址 http://www.123cha.com/ 将身份证号码输入相关工具栏即可进行查证等),如果作者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显示有异常情况,那么此作者的稿费必须暂时扣压,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其他核实无误后的作者稿费还一定要从邮局按照此作者提供的固定地址进行邮寄,有条件的报刊杂志还可以和作者签定发表文章的协议等! 以明确您们和作者的权利义务等!当然我也热诚欢迎您们能和我联系,如果有合适你们刊物的文章,我一定和您们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等,以明确您们和我的权利和义务等,以确保你们刊社的利益! 这样一来,所有天下文贼即自然饿死街头!!
    我的联系方式是:邮编:231470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九重村汪针桂,电话0556-6819221,013329267229热烈欢迎所有编辑作者和我公开联系!更热烈欢迎您们来我家进行研讨核实!不放心的可以在我们当地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陪同下来找我!特此敬告!

    举报 回复

    # 5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08-10-24 09:56|

    以下是引用 第12楼 aaappp888 的话:
    楼上的 "吴之如" 、"刘祖光 "、“xuefeng0396 ” :我现在只想对上天发一句毒誓:如果我安徽作者汪晓平、汪针桂抄袭了广西恶贼吴海明和其他任何作者的任何文章,则我们在三年之内死光光!如果广西恶贼吴海明抄袭了安徽作者汪晓平、汪针桂的文章,并注册了和我相似的邮箱,然后疯狂抄袭复制网站上的文章,以我的联系方式疯狂向各大杂志报刊发稿,意在陷害诽谤我,则广西恶贼吴海明以及楼上的 "吴之如 "和...



    吴之如回复:

    社会是复杂的。
    aaappp888,我姑且称你为汪先生吧。
    假如真如你所说,
    你是冤枉的,
    是真正的文抄公假冒了你的姓名地址,
    复制了别人的文稿
    并大量地投向全国各报刊,
    那么,
    仅仅靠“发毒誓”
    是无法证明你的清白的。
    只有求助于法律,
    并大量搜集证据,
    让真正的文贼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受到法律的惩治,
    这才能还你清白之身。

    假如你确实是冤枉的,
    那么,
    我支持你运用法律武器自卫,
    有人借你的名义
    偷了我的稿件又向我“投稿”,
    便是既疯狂侵害作者权益
    又侵害你的名誉权的
    一个新的铁证,
    就这一点,
    我愿意为你作证。

    但是,
    所有这一切的前提,
    是你必须是
    一个诚实的人,
    你所做的一切
    没有违背做人的道德、
    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 本贴最后由 吴之如 于 2008-10-24 09:58 编辑过。

    举报 回复

    # 6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08-10-24 12:00|

    在懂电脑的朋友的提示下,我查了以“汪针桂”名义抄了我的稿又向我“投稿”的邮件的信头:
    “汪针桂”给吴之如“投稿”的信头是:

    Return-path:<mqf20058@163.com>
    Received: from <mx2-196.sinamail.sina.com.cn>([<218.30.115.107>])
    by <mail234-25.sinamail.sina.com.cn> (Postfix) with LMTP id <60486>
    Oct 18 2008 09:11:11 +0800 (CST)
    Received: from freemx2.sinamail.sina.com.cn (unknown [10.69.2.163])
            by mx2-196.sinamail.sina.com.cn (Postfix) with ESMTP id 0E4D6147C76
            for <wzrzjrb@sina.com>; Sat, 18 Oct 2008 09:11:11 +0800 (CST)
    X-IP: 202.108.5.81, 6.2
    Received: from m5-81.163.com ([202.108.5.81])
      by freemx2.sinamail.sina.com.cn with SMTP; 18 Oct 2008 09:11:10 +0800
    Received: from 9A6E8B6DC18A470 (unknown [124.173.30.124])
            by smtp1 (Coremail) with SMTP id C9GowLCL6hCwN_lIakVEAA--.42678S2;
            Sat, 18 Oct 2008 09:11:13 +0800 (CST)
    From: =?gb2312?B?1q7I5w==?= <mqf20058@163.com>
    To: wzrzjrb@sina.com
    Subject: =?gb2312?B?yrHGwMXkwv67rbjlobahsMiozf6hscTE09ChsM3+yKihscPNobc=?=
    Date: Sat, 18 Oct 2008 09:11:08 +0800
    Reply-To: =?gb2312?B?1q7I5w==?= <mqf20058@163.com>
    MIME-Version: 1.0
    Content-type: text/plain; charset="gb2312"
    Content-Transfer-Encoding: base64
    X-Coremail-Antispam: 1Uf129KBjvJXoWxXrW7Zw47GrykWF13Xr13urg_yoWrtw1kpa
            1kW34xKa4kX3Wku3Z8Gr48KFZxAr1SyryUGr1fW3WIywn3JFykXa1DJ3Z0qr1kC397C345
            Z34rJ34vvr4rZw7anT9S1TB71UUUUUJv73VFW2AGmfu7bjvjm3AaLaJ3UjIYCTnIWjp_UU
            UeE7k042IEFTZYmTnxM7k0a2IF6r1UM7kC6x804xWl14x267AKxVWUJVW8JwAFxVCF77xC
            6IxKo4kEV4yl1I0EscIYIxCEI4klw4CSwwAFIxvE14AKwVWUJVWUGwAaw2AFwI0_Jrv_JF
            1lnx0Ex4CIe7xE6c8GOVWUur1xGFWlnxkEFVAIw20F6cxK64vIFxWl5I8CrVACY4xI64kE
            6c02F40Ex7xfMcIj6xIIjxv20xvE14v26r1q6rW5McIj6I8E87Iv67AKxVW8JVWxJwACY4
            xI67k04243AVAKzVAKj4xxM4xvF2IEb7IF0Fy26I8I3I1lFVAaXTZC67ZELSn0mTvEwaV2
            v3VFvVW8M4IE42xK82IY64kIx2x0424lw4CEF2IF47xS0VAv8wCjxxvEw4Wlc2xSY4AK67
            AK6w4lc2IjII80xcxEwVAKI48JMxCjnVAqn7xvrwCFI7km07C267AKxVWUXVWUAwCFI7vE
            84CIb48I67vvx24lx4CE17CEb7AF67AKxVWUJVWUXwCI42IY6xIIjxv20xvE14v26ryj6F
            1UMIIF0xvE2Ix0cI8IcVCY1x0267AKxVW8JVWxJwCI42IY6I8E87Iv67AKxVW8JVWxJwCI
            42IY6I8E87Iv6xkF7I0E14v26r4j6r4UJwCE64xvF2IEb7IF0Fy7YxBIdaVFxhVjvjDU0x
            ZFpf9x0zivJmOUUUUU=
    Message-Id: <48F937B2.003E65.18328@m5-81.163.com>
    用相关软件核查后获知发邮件的地址为:
    ip138.com IP查询(搜索IP地址的地理位置)
    您查询的IP:124.173.30.124
    本站主数据:广西自治区柳州市 铁通
    参考数据一:广西自治区柳州市 铁通
    参考数据二:广西贵港市 铁通

    如果您发现查询结果不详细或不正确,请使用IP数据库自助添加功能进行修正



    由此可见,
    这一抄袭投稿事件,确是广西柳州的文抄公假冒安徽汪针桂先生之名,行栽赃陷害之实的卑鄙伎俩。
    既然如此,我向安徽汪先生道歉,
    并支持汪先生借助法律手段,
    向陷害他的文抄公讨回公道,
    也有助于肃清撰稿界的疯狂抄袭恶习。

    举报 回复

    # 7楼

  • 老油发表于2008-10-24 14:05|

    长见识了!

    按常理是不会有这样抄袭的,吴先生的确没有大侦探般的冷静头脑,但汪先生既然早就知道来龙去脉,就没必要对还蒙在鼓里的吴先生发那么大的脾气,你们两家打起来谁最高兴呢?

    我猜汪先生是早就准备了这些材料,而且早就到处散发澄清真相。也许每天都要在网上搜一搜,搜到一处就澄清一处……太辛苦了!生活在这样一个假丑恶猖獗的时代,我们都很无奈呀!

    既然我们不能选择时代,我们就只能选择心态了。

    不知道这种勾当能定多大的罪?

    举报 回复

    # 8楼

  • 吴之如发表于2008-10-24 16:59|

    作者: 老油(2008-10-24 14:05 )  # 8楼  
    长见识了!

    按常理是不会有这样抄袭的,吴先生的确没有大侦探般的冷静头脑,但汪先生既然早就知道来龙去脉,就没必要对还蒙在鼓里的吴先生发那么大的脾气,你们两家打起来谁最高兴呢?

    我猜汪先生是早就准备了这些材料,而且早就到处散发澄清真相。也许每天都要在网上搜一搜,搜到一处就澄清一处……太辛苦了!生活在这样一个假丑恶猖獗的时代,我们都很无奈呀!

    既然我们不能选择时代,我们就只能选择心态了。

    不知道这种勾当能定多大的罪?


    吴之如感言:

    油教授分析,十分精辟。
    这个年代,
    许多事情的发生
    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能力。

    许多事情,
    看得人愤慨,
    然而愤慨之后,
    却只能苦叹无奈。

    漫画作者恐怕再敏锐,
    也画不尽人间如此的丑陋与荒唐!

    举报 回复

    # 9楼

回复

最近发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