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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抄袭?撞车? ”一帖的看法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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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抄袭?撞车? ”一帖的看法
    从文字编辑的角度,我对“抄袭?撞车? ”一帖是这样看的:
    大家偏向于追“证据”,就是公布发表的先后顺序,我觉得顺序无关紧要,关键是内容,特别是新闻漫画。“财产公布”这一事件,是不断推进并将继续有新进展的事件,是一个持续的话题,新闻漫画当然要根据变化的新闻事实,不断变化表现方法。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第一幅:是官员财产公布话题的一般性漫画,应该是在某新闻专题上出现的,挺好;
    第二幅:所配新闻是“网友公布财产为官员树榜样”,画面有网友、电脑的元素,非常贴切;
    第三幅:所配新闻是“两会上一官员在记者追问下怒斥让老百姓公布财产”,用了近似的构思,靠文字辅助表现,画面也挺有功夫。
    对文字编辑来说,近似的构思完全可以接受,比如,第一个人用“大印”表现“官”、“权”,并不是以后的人都不能用了,关键是内容。
    所以,这三幅漫画我觉得都是好漫画,别说它们出现在不同的媒体上,就是同一家媒体,也可以连续根据新闻事实的变化全部配发。
    一家之言,大家明断。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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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直达:

只看楼主
  • 苏—留香发表于2009-04-17 11:25|

    对“抄袭?撞车? ”一帖的看法
        从文字编辑的角度,我对“抄袭?撞车? ”一帖是这样看的:
        大家偏向于追“证据”,就是公布发表的先后顺序,我觉得顺序无关紧要,关键是内容,特别是新闻漫画。“财产公布”这一事件,是不断推进并将继续有新进展的事件,是一个持续的话题,新闻漫画当然要根据变化的新闻事实,不断变化表现方法。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第一幅:是官员财产公布话题的一般性漫画,应该是在某新闻专题上出现的,挺好;
        第二幅:所配新闻是“网友公布财产为官员树榜样”,画面有网友、电脑的元素,非常贴切;
        第三幅:所配新闻是“两会上一官员在记者追问下怒斥让老百姓公布财产”,用了近似的构思,靠文字辅助表现,画面也挺有功夫。
        对文字编辑来说,近似的构思完全可以接受,比如,第一个人用“大印”表现“官”、“权”,并不是以后的人都不能用了,关键是内容。
        所以,这三幅漫画我觉得都是好漫画,别说它们出现在不同的媒体上,就是同一家媒体,也可以连续根据新闻事实的变化全部配发。
        一家之言,大家明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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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苏—留香发表于2009-04-17 11:2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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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 苏—留香发表于2009-04-17 11:2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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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 苏—留香发表于2009-04-17 11:2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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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楼

  • mhahz发表于2009-04-17 16:41|

    作者: 苏—留香(2009-04-17 11:25 )  # 1楼  
    对“抄袭?撞车? ”一帖的看法
    对“抄袭?撞车? ”一帖的看法
        从文字编辑的角度,我对“抄袭?撞车? ”一帖是这样看的:
        大家偏向于追“证据”,就是公布发表的先后顺序,我觉得顺序无关紧要,关键是内容,特别是新闻漫画。“财产公布”这一事件,是不断推进并将继续有新进展的事件,是一个持续的话题,新闻漫画当然要根据变化的新闻事实,不断变化表现方法。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第一幅:是官员财产公布话题的一般性漫画,应该是在某新闻专题上出现的,挺好;
        第二幅:所配新闻是“网友公布财产为官员树榜样”,画面有网友、电脑的元素,非常贴切;
        第三幅:所配新闻是“两会上一官员在记者追问下怒斥让老百姓公布财产”,用了近似的构思,靠文字辅助表现,画面也挺有功夫。
        对文字编辑来说,近似的构思完全可以接受,比如,第一个人用“大印”表现“官”、“权”,并不是以后的人都不能用了,关键是内容。
        所以,这三幅漫画我觉得都是好漫画,别说它们出现在不同的媒体上,就是同一家媒体,也可以连续根据新闻事实的变化全部配发。
        一家之言,大家明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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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这才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学术研讨,希望这位朋友经常发表你的高见!不要向其他某些人不懂法地谩骂,进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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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楼

  • 苏—留香发表于2009-04-19 14:35|

    同时
    我还认为
    三幅都是好漫画
    但效果是
    第二幅产生了更大的、更广泛的影响
    这是漫画和漫画人的荣光
    对此
    漫画人应该好不吝啬地
    给予作者无任何杂念的祝贺
    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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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楼

  • 老油发表于2009-04-19 22:55|

    mhahz怎么不继续赞一个?

    邝飚这件作品,毫无疑义,已经创下了中国新闻漫画的一个空前记录。可以断言,这个记录还会继续攀升。任何有良心的中国人,都应当认为这是一件大好事!

    苏—留香谈的是另一个话题。如果mhahz不是用“抄袭?撞车? ”来兴师问罪,成先生等人就不会有关于时间证据的追问。

    如此莫须有的造谣,无论从动机还是从事实上均已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伤害。

    我已经对美协郑重声明,对曹江两人长期以来的这种不择手段的破坏,如果不能在美协的框架内解决,肯定会有法律解决的那一天!

    在此,我也再次希望新漫网一定要保留“老牛”等一系列马甲的资料以备司法程序的调查。

    按律师的看法,就我们所掌握的证据(所公布的仅仅是一部分)随时都可以行动了。 本贴最后由 老油 于 2009-04-19 23:4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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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楼

  • 小梁发表于2009-04-23 13:39|

    小苏的帖, 怎样也要顶一下!

    分析得很细也很在理,

    态度决定一切, 漫画人只要是创作态度端正,就算出“事故”了,我想大家还是能像小苏这样理性地、宽容地看待“撞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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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楼

  • mhahz发表于2009-05-20 21:40|

    这种撞车,就是说点子不够好,什么人都会这么想,所以不值得吹捧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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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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