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动漫大赛怪事多多:奖品大幅“缩水”、奖品久拖不发!
沈阳一动漫大赛怪事多多:
奖品大幅“缩水”、奖品久拖不发!
去年年底,我参加了沈阳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活
力沈阳,动漫之都”第二届动漫之星设计大赛,并获
得了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按大赛的征集
启事承诺,“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的奖
品应是“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今年二月中旬,
我接到了大赛组委会的电话,邀请我前去沈阳参加2月
27日举行的颁奖典礼并领取奖品。但由于考虑到路途太
远、路费要自理等原因,我回复无法亲自到沈阳领奖,
组委会也答应事后再将奖品、证书寄给我们。
谁知这一等就是近三个月之久不见奖品的影子!
在这近三个月之中,我先后多次打电话到组委
会办公室询问此事,对方先是回答“组委会人手少,
忙不过来,过一段时间后再寄”。又过了一段时间仍不
见奖品寄来,再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无法走航空”。问为何不走铁路邮寄呢?
对方竟然如此回答:“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所以也无
法寄”!这真是天下奇闻,全国、全世界的快递公司都
会上门服务,难道就沈阳的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退
一万步讲,就算沈阳的快递公司真不上门服务,难道组
委会就不可以主动把奖品送到快递公司或邮局吗?!奖
品也不会是彩电、冰箱又有多重呢?!后来我又连续给
组委会打了几次电话,竟然无人接听。再打组委会一工
作人员的手机,打通多次竟也无人接听!
为了不让自己的“价值约2000元”的奖品不至于不明
不白地“消失”,本人于五月上旬先向沈阳浑南新区管
委会公开电话询问(因浑南新区管委会既是大赛主办者
之一,而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也设在该区动漫产业办公
室内),谁知接电话的一男人不知是否与组委会的人有什
么关系,不容我解释根本不相信我没收到奖品,还把我
指责一通。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向沈阳市信访局反
映了此事,希望他们能过问一下此事,督促组委会将奖品
寄给我。
几天后,我突然收到组委会一女士主动打来的电话,
此人开口便气势汹汹地向我“兴师问罪”,说我“不像
一个男人,竟然敢投诉我们”,还说其他的外地获奖者
全都是亲自到沈阳领取了奖品,现仅我一人没得到奖品,
其原因是自己不去沈阳领取!听到这话我更是莫名其妙:
难道自己应得的奖品得不到就不该反映吗?!难道向有
关部门反映了就“不像男人”?!我质问她说当初大赛
征集启事上为何不注明“外地获奖者必须亲自到场才能
领取奖品”?为何以前组委会并没否认要邮寄奖品?她
竟理直气壮地回答:“解释权在我们组委会,反正你不
到沈阳就别想拿到奖品!”听了这人的强词夺理之言,
我马上抢在她快要放下电话之前回答道:“你再不寄奖
品我就打沈阳市长电话投诉!”大概我的这句话起了作
用,大约20分钟后这女士又打来电话,虽说仍指责我不
该“投诉”,但又表示会将我的奖品寄给我。我刚在电
话中为自己的“投诉”申辩了几句,此人又气势汹汹地
威胁道:“你还想不想要奖品?!现在快递公司的人就
在我办公室,你如果不想要我马上就叫他们走!”
两天后,即此次大赛结束近三个月后,我终于收到
了快递公司送来的奖品、奖杯和证书,不过原先征集启
事中承诺的“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变成了价值约1000元
的数码像框!而且邮寄费50元也由收货方即我支付!
收到奖品后我更闹不明白了:这数码像框用的是交流
电源,根本就没装电池!寄出仅两天后我就收到奖品,说
明是上了飞机走的航空!而且两天前那女士还在电话中
说“快递公司的人就在我办公室”,说明沈阳的快递公
司也是上门服务的。由此可见,只需组委会向快递公司
打一电话的举手之劳,就可不花一分邮寄费将奖品寄给
外地的获奖者,但组委会为何当初要用“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走航空”、“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这些如
此荒唐、可笑的借口迟迟不寄奖品呢?!如果是想省下
邮寄费,这邮寄费明明是由我支付的嘛!组委会以前久
拖不寄的几个理由现在全都不攻自破,那么他们的真实
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恐怕只有他们心中才明白!
我想,幸好我“不像男人”地“投诉”了一次,才收
到了奖品,万一我没有“投诉”,岂不是这辈子就见不到
这奖品了么?!而且,我的三等奖价值已“缩水”过半,
那么其他获奖者的一等奖(承诺为价值10000万的笔记本
电脑)、二等奖(承诺为价值5000元的品牌电脑)是否也
严重“缩水”了呢?!
大赛组委会的这种做法不仅令获奖者感到心寒,更是
严重影响了沈阳市的声誉:难道沈阳的办事效率就如此之
低?!难道外地作者获了奖不到沈阳就真的拿不到奖品?!
难道外地获奖者非要“投诉”才能拿到奖品?!……果真
如此今后外地作者谁还敢参加沈阳市举办的动漫大赛?!
按照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动
漫大赛的主办者、承办者在媒体、网站上公开征集作品并
承诺奖项设置,就应视为“格式合同”。因此,参赛者一
旦参赛,便视为双方已认可、签署了合同。参赛者一旦获
奖,就意味着这种价值的奖品已经成为自己的合法所得,
大赛组织者就有义务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及时寄送到获奖者
手里(如需获奖者亲自上门领取应该事先注明)。如果大
赛组织者不按公开承诺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寄送给获奖者,
获奖者将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强烈希望沈阳市有关领导、部门能在百忙
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认真查一下:是否还有外地的获奖者
至今仍没收到奖品?!严重“缩水”的奖品省下的钱又进
了谁的腰包?!……以挽回此事给沈阳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要再发生如此荒唐、滑稽、可笑、可气之事!
附:此动漫大赛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沈阳市委宣传部
沈阳市科技局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
沈阳市文化局
沈阳市广电局
沈阳市新闻出版局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沈阳(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协办单位:韩国漫画家协会驻沈阳代表部
沈阳市动漫艺术协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沈阳市副市长 邹大挺
沈阳市委宣传部部长 王凤波
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黄 凯
组委会副主任:沈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淑华
沈阳市科技局局长 宋锡坤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杨洪峰
沈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局长 谢 石
沈阳市广电局局长 于连胜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浑南新区动漫产业办公室。
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评委会成员由相关动漫行业专家组成。
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浑南新区21世纪动漫大厦A 座1205室
电 话:(024)23745842 23745841
E-mail:tingting515000@163.com jfx09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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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126709发表于2009-06-08 11:35|
沈阳一动漫大赛怪事多多:
奖品大幅“缩水”、奖品久拖不发!
去年年底,我参加了沈阳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活
力沈阳,动漫之都”第二届动漫之星设计大赛,并获
得了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按大赛的征集
启事承诺,“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的奖
品应是“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今年二月中旬,
我接到了大赛组委会的电话,邀请我前去沈阳参加2月
27日举行的颁奖典礼并领取奖品。但由于考虑到路途太
远、路费要自理等原因,我回复无法亲自到沈阳领奖,
组委会也答应事后再将奖品、证书寄给我们。
谁知这一等就是近三个月之久不见奖品的影子!
在这近三个月之中,我先后多次打电话到组委
会办公室询问此事,对方先是回答“组委会人手少,
忙不过来,过一段时间后再寄”。又过了一段时间仍不
见奖品寄来,再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无法走航空”。问为何不走铁路邮寄呢?
对方竟然如此回答:“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所以也无
法寄”!这真是天下奇闻,全国、全世界的快递公司都
会上门服务,难道就沈阳的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退
一万步讲,就算沈阳的快递公司真不上门服务,难道组
委会就不可以主动把奖品送到快递公司或邮局吗?!奖
品也不会是彩电、冰箱又有多重呢?!后来我又连续给
组委会打了几次电话,竟然无人接听。再打组委会一工
作人员的手机,打通多次竟也无人接听!
为了不让自己的“价值约2000元”的奖品不至于不明
不白地“消失”,本人于五月上旬先向沈阳浑南新区管
委会公开电话询问(因浑南新区管委会既是大赛主办者
之一,而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也设在该区动漫产业办公
室内),谁知接电话的一男人不知是否与组委会的人有什
么关系,不容我解释根本不相信我没收到奖品,还把我
指责一通。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向沈阳市信访局反
映了此事,希望他们能过问一下此事,督促组委会将奖品
寄给我。
几天后,我突然收到组委会一女士主动打来的电话,
此人开口便气势汹汹地向我“兴师问罪”,说我“不像
一个男人,竟然敢投诉我们”,还说其他的外地获奖者
全都是亲自到沈阳领取了奖品,现仅我一人没得到奖品,
其原因是自己不去沈阳领取!听到这话我更是莫名其妙:
难道自己应得的奖品得不到就不该反映吗?!难道向有
关部门反映了就“不像男人”?!我质问她说当初大赛
征集启事上为何不注明“外地获奖者必须亲自到场才能
领取奖品”?为何以前组委会并没否认要邮寄奖品?她
竟理直气壮地回答:“解释权在我们组委会,反正你不
到沈阳就别想拿到奖品!”听了这人的强词夺理之言,
我马上抢在她快要放下电话之前回答道:“你再不寄奖
品我就打沈阳市长电话投诉!”大概我的这句话起了作
用,大约20分钟后这女士又打来电话,虽说仍指责我不
该“投诉”,但又表示会将我的奖品寄给我。我刚在电
话中为自己的“投诉”申辩了几句,此人又气势汹汹地
威胁道:“你还想不想要奖品?!现在快递公司的人就
在我办公室,你如果不想要我马上就叫他们走!”
两天后,即此次大赛结束近三个月后,我终于收到
了快递公司送来的奖品、奖杯和证书,不过原先征集启
事中承诺的“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变成了价值约1000元
的数码像框!而且邮寄费50元也由收货方即我支付!
收到奖品后我更闹不明白了:这数码像框用的是交流
电源,根本就没装电池!寄出仅两天后我就收到奖品,说
明是上了飞机走的航空!而且两天前那女士还在电话中
说“快递公司的人就在我办公室”,说明沈阳的快递公
司也是上门服务的。由此可见,只需组委会向快递公司
打一电话的举手之劳,就可不花一分邮寄费将奖品寄给
外地的获奖者,但组委会为何当初要用“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走航空”、“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这些如
此荒唐、可笑的借口迟迟不寄奖品呢?!如果是想省下
邮寄费,这邮寄费明明是由我支付的嘛!组委会以前久
拖不寄的几个理由现在全都不攻自破,那么他们的真实
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恐怕只有他们心中才明白!
我想,幸好我“不像男人”地“投诉”了一次,才收
到了奖品,万一我没有“投诉”,岂不是这辈子就见不到
这奖品了么?!而且,我的三等奖价值已“缩水”过半,
那么其他获奖者的一等奖(承诺为价值10000万的笔记本
电脑)、二等奖(承诺为价值5000元的品牌电脑)是否也
严重“缩水”了呢?!
大赛组委会的这种做法不仅令获奖者感到心寒,更是
严重影响了沈阳市的声誉:难道沈阳的办事效率就如此之
低?!难道外地作者获了奖不到沈阳就真的拿不到奖品?!
难道外地获奖者非要“投诉”才能拿到奖品?!……果真
如此今后外地作者谁还敢参加沈阳市举办的动漫大赛?!
按照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动
漫大赛的主办者、承办者在媒体、网站上公开征集作品并
承诺奖项设置,就应视为“格式合同”。因此,参赛者一
旦参赛,便视为双方已认可、签署了合同。参赛者一旦获
奖,就意味着这种价值的奖品已经成为自己的合法所得,
大赛组织者就有义务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及时寄送到获奖者
手里(如需获奖者亲自上门领取应该事先注明)。如果大
赛组织者不按公开承诺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寄送给获奖者,
获奖者将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强烈希望沈阳市有关领导、部门能在百忙
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认真查一下:是否还有外地的获奖者
至今仍没收到奖品?!严重“缩水”的奖品省下的钱又进
了谁的腰包?!……以挽回此事给沈阳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要再发生如此荒唐、滑稽、可笑、可气之事!
附:此动漫大赛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沈阳市委宣传部
沈阳市科技局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
沈阳市文化局
沈阳市广电局
沈阳市新闻出版局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沈阳(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协办单位:韩国漫画家协会驻沈阳代表部
沈阳市动漫艺术协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沈阳市副市长 邹大挺
沈阳市委宣传部部长 王凤波
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黄 凯
组委会副主任:沈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淑华
沈阳市科技局局长 宋锡坤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杨洪峰
沈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局长 谢 石
沈阳市广电局局长 于连胜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浑南新区动漫产业办公室。
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评委会成员由相关动漫行业专家组成。
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浑南新区21世纪动漫大厦A 座1205室
电 话:(024)23745842 23745841
E-mail:tingting515000@163.com jfx09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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