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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动漫大赛怪事多多:奖品大幅“缩水”、奖品久拖不发!

置顶 精华 发表在 漫话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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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动漫大赛怪事多多:
        奖品大幅“缩水”、奖品久拖不发!

    去年年底,我参加了沈阳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活

力沈阳,动漫之都”第二届动漫之星设计大赛,并获

得了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按大赛的征集

启事承诺,“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的奖

品应是“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今年二月中旬,

我接到了大赛组委会的电话,邀请我前去沈阳参加2月

27日举行的颁奖典礼并领取奖品。但由于考虑到路途太

远、路费要自理等原因,我回复无法亲自到沈阳领奖,

组委会也答应事后再将奖品、证书寄给我们。

    谁知这一等就是近三个月之久不见奖品的影子!

     在这近三个月之中,我先后多次打电话到组委

会办公室询问此事,对方先是回答“组委会人手少,

忙不过来,过一段时间后再寄”。又过了一段时间仍不

见奖品寄来,再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无法走航空”。问为何不走铁路邮寄呢?

对方竟然如此回答:“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所以也无

法寄”!这真是天下奇闻,全国、全世界的快递公司都

会上门服务,难道就沈阳的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退

一万步讲,就算沈阳的快递公司真不上门服务,难道组

委会就不可以主动把奖品送到快递公司或邮局吗?!奖

品也不会是彩电、冰箱又有多重呢?!后来我又连续给

组委会打了几次电话,竟然无人接听。再打组委会一工

作人员的手机,打通多次竟也无人接听!

   为了不让自己的“价值约2000元”的奖品不至于不明

不白地“消失”,本人于五月上旬先向沈阳浑南新区管

委会公开电话询问(因浑南新区管委会既是大赛主办者

之一,而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也设在该区动漫产业办公

室内),谁知接电话的一男人不知是否与组委会的人有什

么关系,不容我解释根本不相信我没收到奖品,还把我

指责一通。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向沈阳市信访局反

映了此事,希望他们能过问一下此事,督促组委会将奖品

寄给我。

   几天后,我突然收到组委会一女士主动打来的电话,

此人开口便气势汹汹地向我“兴师问罪”,说我“不像

一个男人,竟然敢投诉我们”,还说其他的外地获奖者

全都是亲自到沈阳领取了奖品,现仅我一人没得到奖品,

其原因是自己不去沈阳领取!听到这话我更是莫名其妙:

难道自己应得的奖品得不到就不该反映吗?!难道向有

关部门反映了就“不像男人”?!我质问她说当初大赛

征集启事上为何不注明“外地获奖者必须亲自到场才能

领取奖品”?为何以前组委会并没否认要邮寄奖品?她

竟理直气壮地回答:“解释权在我们组委会,反正你不

到沈阳就别想拿到奖品!”听了这人的强词夺理之言,

我马上抢在她快要放下电话之前回答道:“你再不寄奖

品我就打沈阳市长电话投诉!”大概我的这句话起了作

用,大约20分钟后这女士又打来电话,虽说仍指责我不

该“投诉”,但又表示会将我的奖品寄给我。我刚在电

话中为自己的“投诉”申辩了几句,此人又气势汹汹地

威胁道:“你还想不想要奖品?!现在快递公司的人就

在我办公室,你如果不想要我马上就叫他们走!”

    两天后,即此次大赛结束近三个月后,我终于收到

了快递公司送来的奖品、奖杯和证书,不过原先征集启

事中承诺的“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变成了价值约1000元

的数码像框!而且邮寄费50元也由收货方即我支付!

   收到奖品后我更闹不明白了:这数码像框用的是交流

电源,根本就没装电池!寄出仅两天后我就收到奖品,说

明是上了飞机走的航空!而且两天前那女士还在电话中

说“快递公司的人就在我办公室”,说明沈阳的快递公

司也是上门服务的。由此可见,只需组委会向快递公司

打一电话的举手之劳,就可不花一分邮寄费将奖品寄给

外地的获奖者,但组委会为何当初要用“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走航空”、“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这些如

此荒唐、可笑的借口迟迟不寄奖品呢?!如果是想省下

邮寄费,这邮寄费明明是由我支付的嘛!组委会以前久

拖不寄的几个理由现在全都不攻自破,那么他们的真实

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恐怕只有他们心中才明白!

   我想,幸好我“不像男人”地“投诉”了一次,才收

到了奖品,万一我没有“投诉”,岂不是这辈子就见不到

这奖品了么?!而且,我的三等奖价值已“缩水”过半,

那么其他获奖者的一等奖(承诺为价值10000万的笔记本

电脑)、二等奖(承诺为价值5000元的品牌电脑)是否也

严重“缩水”了呢?!

   大赛组委会的这种做法不仅令获奖者感到心寒,更是

严重影响了沈阳市的声誉:难道沈阳的办事效率就如此之

低?!难道外地作者获了奖不到沈阳就真的拿不到奖品?!

难道外地获奖者非要“投诉”才能拿到奖品?!……果真

如此今后外地作者谁还敢参加沈阳市举办的动漫大赛?!

   按照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动

漫大赛的主办者、承办者在媒体、网站上公开征集作品并

承诺奖项设置,就应视为“格式合同”。因此,参赛者一

旦参赛,便视为双方已认可、签署了合同。参赛者一旦获

奖,就意味着这种价值的奖品已经成为自己的合法所得,

大赛组织者就有义务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及时寄送到获奖者

手里(如需获奖者亲自上门领取应该事先注明)。如果大

赛组织者不按公开承诺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寄送给获奖者,

获奖者将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强烈希望沈阳市有关领导、部门能在百忙

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认真查一下:是否还有外地的获奖者

至今仍没收到奖品?!严重“缩水”的奖品省下的钱又进

了谁的腰包?!……以挽回此事给沈阳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要再发生如此荒唐、滑稽、可笑、可气之事!

   

附:此动漫大赛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沈阳市委宣传部
              沈阳市科技局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
              沈阳市文化局
              沈阳市广电局
              沈阳市新闻出版局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沈阳(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协办单位:韩国漫画家协会驻沈阳代表部
              沈阳市动漫艺术协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沈阳市副市长      邹大挺
                沈阳市委宣传部部长 王凤波
    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黄  凯
  组委会副主任:沈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淑华
                沈阳市科技局局长              宋锡坤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杨洪峰
                沈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局长  谢  石
                沈阳市广电局局长                于连胜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浑南新区动漫产业办公室。
      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评委会成员由相关动漫行业专家组成。
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浑南新区21世纪动漫大厦A 座1205室
      电  话:(024)23745842  23745841
      E-mail:tingting515000@163.com     jfx0908@163.com
      联 系 人: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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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bc126709发表于2009-06-08 11:35|

    沈阳一动漫大赛怪事多多:
            奖品大幅“缩水”、奖品久拖不发!

        去年年底,我参加了沈阳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活

    力沈阳,动漫之都”第二届动漫之星设计大赛,并获

    得了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按大赛的征集

    启事承诺,“个人专业组原创漫画创作三等奖”的奖

    品应是“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今年二月中旬,

    我接到了大赛组委会的电话,邀请我前去沈阳参加2月

    27日举行的颁奖典礼并领取奖品。但由于考虑到路途太

    远、路费要自理等原因,我回复无法亲自到沈阳领奖,

    组委会也答应事后再将奖品、证书寄给我们。

        谁知这一等就是近三个月之久不见奖品的影子!

         在这近三个月之中,我先后多次打电话到组委

    会办公室询问此事,对方先是回答“组委会人手少,

    忙不过来,过一段时间后再寄”。又过了一段时间仍不

    见奖品寄来,再打电话询问,对方回答“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无法走航空”。问为何不走铁路邮寄呢?

    对方竟然如此回答:“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所以也无

    法寄”!这真是天下奇闻,全国、全世界的快递公司都

    会上门服务,难道就沈阳的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退

    一万步讲,就算沈阳的快递公司真不上门服务,难道组

    委会就不可以主动把奖品送到快递公司或邮局吗?!奖

    品也不会是彩电、冰箱又有多重呢?!后来我又连续给

    组委会打了几次电话,竟然无人接听。再打组委会一工

    作人员的手机,打通多次竟也无人接听!

       为了不让自己的“价值约2000元”的奖品不至于不明

    不白地“消失”,本人于五月上旬先向沈阳浑南新区管

    委会公开电话询问(因浑南新区管委会既是大赛主办者

    之一,而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也设在该区动漫产业办公

    室内),谁知接电话的一男人不知是否与组委会的人有什

    么关系,不容我解释根本不相信我没收到奖品,还把我

    指责一通。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向沈阳市信访局反

    映了此事,希望他们能过问一下此事,督促组委会将奖品

    寄给我。

       几天后,我突然收到组委会一女士主动打来的电话,

    此人开口便气势汹汹地向我“兴师问罪”,说我“不像

    一个男人,竟然敢投诉我们”,还说其他的外地获奖者

    全都是亲自到沈阳领取了奖品,现仅我一人没得到奖品,

    其原因是自己不去沈阳领取!听到这话我更是莫名其妙:

    难道自己应得的奖品得不到就不该反映吗?!难道向有

    关部门反映了就“不像男人”?!我质问她说当初大赛

    征集启事上为何不注明“外地获奖者必须亲自到场才能

    领取奖品”?为何以前组委会并没否认要邮寄奖品?她

    竟理直气壮地回答:“解释权在我们组委会,反正你不

    到沈阳就别想拿到奖品!”听了这人的强词夺理之言,

    我马上抢在她快要放下电话之前回答道:“你再不寄奖

    品我就打沈阳市长电话投诉!”大概我的这句话起了作

    用,大约20分钟后这女士又打来电话,虽说仍指责我不

    该“投诉”,但又表示会将我的奖品寄给我。我刚在电

    话中为自己的“投诉”申辩了几句,此人又气势汹汹地

    威胁道:“你还想不想要奖品?!现在快递公司的人就

    在我办公室,你如果不想要我马上就叫他们走!”

        两天后,即此次大赛结束近三个月后,我终于收到

    了快递公司送来的奖品、奖杯和证书,不过原先征集启

    事中承诺的“价值约2000元的绘图板”变成了价值约1000元

    的数码像框!而且邮寄费50元也由收货方即我支付!

       收到奖品后我更闹不明白了:这数码像框用的是交流

    电源,根本就没装电池!寄出仅两天后我就收到奖品,说

    明是上了飞机走的航空!而且两天前那女士还在电话中

    说“快递公司的人就在我办公室”,说明沈阳的快递公

    司也是上门服务的。由此可见,只需组委会向快递公司

    打一电话的举手之劳,就可不花一分邮寄费将奖品寄给

    外地的获奖者,但组委会为何当初要用“奖品中有电池,

    不能上飞机走航空”、“快递公司不上门服务”这些如

    此荒唐、可笑的借口迟迟不寄奖品呢?!如果是想省下

    邮寄费,这邮寄费明明是由我支付的嘛!组委会以前久

    拖不寄的几个理由现在全都不攻自破,那么他们的真实

    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恐怕只有他们心中才明白!

       我想,幸好我“不像男人”地“投诉”了一次,才收

    到了奖品,万一我没有“投诉”,岂不是这辈子就见不到

    这奖品了么?!而且,我的三等奖价值已“缩水”过半,

    那么其他获奖者的一等奖(承诺为价值10000万的笔记本

    电脑)、二等奖(承诺为价值5000元的品牌电脑)是否也

    严重“缩水”了呢?!

       大赛组委会的这种做法不仅令获奖者感到心寒,更是

    严重影响了沈阳市的声誉:难道沈阳的办事效率就如此之

    低?!难道外地作者获了奖不到沈阳就真的拿不到奖品?!

    难道外地获奖者非要“投诉”才能拿到奖品?!……果真

    如此今后外地作者谁还敢参加沈阳市举办的动漫大赛?!

       按照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动

    漫大赛的主办者、承办者在媒体、网站上公开征集作品并

    承诺奖项设置,就应视为“格式合同”。因此,参赛者一

    旦参赛,便视为双方已认可、签署了合同。参赛者一旦获

    奖,就意味着这种价值的奖品已经成为自己的合法所得,

    大赛组织者就有义务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及时寄送到获奖者

    手里(如需获奖者亲自上门领取应该事先注明)。如果大

    赛组织者不按公开承诺将这种价值的奖品寄送给获奖者,

    获奖者将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强烈希望沈阳市有关领导、部门能在百忙

    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认真查一下:是否还有外地的获奖者

    至今仍没收到奖品?!严重“缩水”的奖品省下的钱又进

    了谁的腰包?!……以挽回此事给沈阳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要再发生如此荒唐、滑稽、可笑、可气之事!

       

    附:此动漫大赛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沈阳市委宣传部
                  沈阳市科技局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
                  沈阳市文化局
                  沈阳市广电局
                  沈阳市新闻出版局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沈阳(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协办单位:韩国漫画家协会驻沈阳代表部
                  沈阳市动漫艺术协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和评委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沈阳市副市长      邹大挺
                    沈阳市委宣传部部长 王凤波
        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黄  凯
      组委会副主任:沈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淑华
                    沈阳市科技局局长              宋锡坤
                    沈阳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杨洪峰
                    沈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局长  谢  石
                    沈阳市广电局局长                于连胜
                    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浑南新区动漫产业办公室。
          评委会主任: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海波
          评委会成员由相关动漫行业专家组成。
    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浑南新区21世纪动漫大厦A 座1205室
          电  话:(024)23745842  23745841
          E-mail:tingting515000@163.com     jfx09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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