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漫画研究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2]7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作品初评由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组织。
本届初评将于2013年5月举行,截稿日期为2013年4月18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通知》和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报送办法
报送数额报送单位(包括本单位所属报纸和网站)
不限参评数额单位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解放军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解放军总政部宣传部(组织推荐军队系统新闻单位作品)、中国产业报协会、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
各不超过3件单位
个人可自荐不超过3幅(组)新闻漫画作品
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组织的初评评委会,从参评作品中推荐10件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数额的5%掌握。在此基础上,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幅(组)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
二、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 报送单位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包括参评作品材料公示)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报送单位(含直接报送的单位)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初评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3.参评作品不论单幅还是组画,均请放大复印在A4复印纸上,粘贴到9号大型信封(约23cm×35cm)的正面,并在正面下方填写与刊发时一致的标题及文字说明(不得标注作者姓名)。在信封背面粘贴《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推荐表》(表样见附件2),并把作品首次刊发时的样报、样刊或网页打印件(即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杂志的完整目录页和刊登作品的完整页面,网络新闻漫画作品要求是登载作品的完整网页打印件)装在信封里。
(1)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逐项填写《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推荐表》,其中刊发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个人自荐作品请在初评推荐表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自荐”字样,并签署作者本人姓名。
(2)没有作品样报、样刊、网页打印件的,视为未曾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评选。
4.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新闻漫画作品,请在《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初评推荐作品目录》“备注栏”和《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推荐表》“参评项目”栏中注明“国际传播”,并须提供境外媒体落地、转载的报样和网页等依据。如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5.请妥善保存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以便初评入选后,通过网络系统报送参加定评公示。
6.新闻漫画参评作品的作者以刊播时的姓名为准,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画作者超过2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并另报1位责任编辑姓名。
三、评选委员会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评委会组成方案后,委托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聘请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共13位评委组成评选委员会。其中新闻界有关领导6人,编辑记者代表4人,专家评委3人。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有本届参评作品者不得担任评委。
四、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享有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
各单位须在截稿时间2013年4月18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前将参评作品寄送到指定地址,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为避免延误或丢失,请务必使用特快专递邮寄。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都市报,邮编:430077。
联 系 人:钟平
电 话:027-88567286
手 机:13971462953
有关评选事宜请与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联系。
附: 1.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作品推荐作品目录
2.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作品参评作品推荐表
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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