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我的权利我作主》漫画大赛征集公告
[ 时间: 2011.11.28 ]
《我的权利我作主――青少年犯罪预防与自救要领读本》

漫画有奖征集活动公告

为推进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特举办《我的权利我作主》漫画征集有奖大赛活动。现将本次漫画征集有奖大赛参赛规则公布如下:

一、奖项设置:

金奖 1名

银奖 2名

铜奖 3名

  将从入选20幅以上的漫画作者中评出奖项,可获得200至1000元的奖金和证书。

二、活动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 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18日

三、征集内容:

(一)活动主题:画说青少年权利,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漫画形式:参赛者根据书中的案例创作单幅漫画,也可以用漫画组图来表达案例中的故事;作品表现手法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三)具体内容:参赛者即日起可进入《权利辞典》网站中的“青春法律防线”栏目查阅,主要根据其中的案例故事进行创作,要求原创。其中“引言:一次研讨会与三个流浪少年的故事”中的主要人物:马教授、检姐白雪、法妹红霞、警弟志刚、法援兄陈维权等单独征集卡通形象,录用者奖金从优。

4、参赛资格:全体中国公民(本活动不收参赛费),尤其欢迎在校的大中专及小学生参赛,既可个人参赛,也可由学校老师组织学生集体参赛。各校集体参赛的稿件,经筛选报送了30幅以上作品的,组织者将被授予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同时获得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我的权利我作主――青少年犯罪预防与自救要领读本》30套。

四、大赛流程:

(一)参赛者可在登录“权利辞典”网站(www.qlcd.net) “青春法律防线” 大赛栏目,根据公布的案例故事进行漫画创作,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址:hsquanli@126.com ;hsquanli@163.com)。书面邮寄一律用16开或A4大小的纸张;画稿用笔类型,除了不可用铅笔外,其他不限。

(二)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请准备参赛者登录本网页面下载《参赛意向表格》,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我们将会及时调整并通知你应该参赛的内容。

五、注意事项:

1.漫画作品由参赛者个人或所在学校、公司提供,一切涉及抄袭盗用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负;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本次活动征集的漫画作品将无偿用于公民权利普及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宣传。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承办单位,相关事宜以“权利辞典”网站公告为准。

欢迎青少年朋友拿起你的画笔来表达你的权利!我们真心地期待你的漫画作品,让我们为促进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增长和个人素质的提高,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主办单位:中国人权网、中国检察出版社

承办单位: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台州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责任编辑:

6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