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1 CCG EXPO重要项目之一的“中国原创动漫游戏大奖”是影视界,出版界,商业界共同支持的中国动漫游戏领域极具权威和影响的活动。大奖以“产业/活力”为基调,倡导“文化与市场紧密结合,促进动漫艺术与民生产业结合”的理念,在动画、漫画、游戏、网络和手机以及动漫剧场作品等等“不同的艺术形态,共同的创作领域”设立奖项,积极鼓励原创,挖掘国内动漫游戏界优秀作品和人才,促进周边产业的发展。
一.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组委会
二.时间安排
作品范畴:2010年1月1日——2011年3月31日期间公开发布的作品
征集:2011年6月15日止
初评:2011年6月12日——2011年6月30日
复评:2011年7月6日
颁奖:2011年7月6日晚 上海世博中国馆
三.参赛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资格要求:中国原创动漫游戏作品
1. 电视动画 全国电视媒体播放的国产动画片
2. 影院动画 国内院线公映的国产动画电影
3. 漫画 各出版社出版的单行本,12期以上连载作品
4. 动漫演出 国内剧场演出,扮装演出作品
5. 新媒体动漫形象 网络传播的动漫表情,超短动画作品
6. 网络游戏 上线运营的国产网络游戏
7. 绿色网络社区 上线运营的国产动漫网络社区
8. 游艺机 上市销售的国产游艺机型
9. 新媒体游戏 上线运营的国产新媒体游戏
10.特别奖项:红色动漫 不限形式的历年各类红色动漫主题动漫作品
四.具体奖项和颁奖设置如下:
1 最佳手机动漫大奖
2 最佳手机游戏大奖
3 最佳网络动漫大奖
4 最佳网络游戏大奖
5 最佳绿色网络社区大奖
6 最佳绿色游艺机型大奖
7 最佳动漫演出大奖
8 最佳单幅漫画大奖
9 最佳故事漫画大奖
10 最佳收视表现大奖
11 最佳电视动画大奖
12 最佳影院动画大奖
13 特别奖项:红色动漫
13.1 全场特别大奖“红色炫彩”-----专业类
13.2 全场特别大奖“星火炫彩”-----青少类
五.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作品材料须在2011年6月15日之前邮寄到第七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评奖组----邮寄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2000号, CCG评奖组,邮编:200125。
必须提供的材料以数码光盘形式提交:
l 《参赛报名表》之前请传真至本组委会。
l 著作者简历,著作者数码照片(生活照或集体照)
l 作品简介(500字以下,企业标志,项目标志);
l 作品数码海报(60cm×80cm,300DPI);
l 电影作品完整内容(90分钟,DVD)
l 电视作品完整内容(3集,DVD)
l 文档均为DOC格式
l 图片均为PSD格式,单幅勿超过10MB;
l 漫画均为PSD格式;
l 视频剪辑均为标清PAL,AVI格式,单段勿超过30MB;
l 独立音频均为WMV格式;
l 动态表情均为GIF格式;
l 游戏样品均为SWF格式(样片以视频剪辑计)
六.参赛作品范畴:
a) 2010年1月起至2011年3月在全国少儿、动画媒体播放的、在影院公映的电视动画、影院动画作品;
b) 入选2010年“文化部原创动漫扶植计划”的漫画及排入2011年度出版社出版计划作品、动漫演出、手机以及网络动漫作品。
c) 2010年上线运营的各类网络,手机等等新媒体游戏和社区作品。
d) 2010年1月起至2011年3月在各大门户网站发布的动态表情。
七.权责申明
a) 所有参赛作品运输和保险费用,全部都由作品的参赛方或寄发组织承担。参赛作品将由CCG组委会保存,不予寄回。如参赛方的要求回寄,全部回寄费用都由作品的参赛方或寄发组织承担。参赛作品被提名后,在本届博览会结束之前不能被取回。
b) 为配合宣传的需要,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内容拥有公益展览展出的权利。提名作品之内容可能将在组委会官网上公开展览展示。
c) 获奖作品将被收藏于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用于公益性展映和为专业研究者提供资料免费查询。
d) 参赛人对参赛作品的版权拥有权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参赛作品将受到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组委会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颁奖典礼
a) 颁奖典礼及新闻发布会由博览会组委会统一举办。
b) 颁奖典礼举办时间定为2011年7月6日晚于上海世博中国馆内。
c) 因故无法前来领奖者,应向组委会提交“授权领奖委托书”。
d) 大赛获奖作品将在颁奖典礼过程中进行展映。
e) 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奖状。
九.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提交者的待遇
a) 入围作品提交者将获得本届博览会票证4张,组委会不承担以上被邀人的差旅费用。
b) 在入围作品提交者同意的前提下,组委会将优先安排创投和资本领域专家与之深入洽谈项目合作事宜。
c) 组委会邀请获奖作品提交者作为嘉宾参加颁奖典礼。
d) 获奖作品提交者将由组委会承担2人3夜的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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