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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东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插图-实名登记制度

作者:海春 创作时间:2007-11-14

尺寸:2480 x 3508 发布时间:2007-11-14

类别:健康 点击:6543

说明: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全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中全面推行了一户多档制、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散裸装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 由于“四项制度”措施切合农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食品经营人员基本情况不清,进货渠道不明,熟食、散裸装食品质量和卫生条件无法保证等顽疾,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农村消费者食品质量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四项制度”推行以来,迅速改变了全省农村食品经营面貌,确保了农村食品安全,受到了农民的广泛欢迎。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农村食品违法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0%,食品申诉案件减少49%,促进了农村的科学发展和稳定和谐。今年7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一户多档制是指通过基层工商所指导食品经营业户对供货商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包括经营者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索取其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凭有效凭证建立进货记录台账。由此,可以较好地把住食品进货源头关,防止无合法主体资格的生产商加工的食品进入市场,并且在出现问题时做到责任明确,真正实现可追溯监管。   实名登记制是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全部实行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一律佩戴标明个人真实姓名和身份的胸牌,由工商所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使食品经营者公开置于消费者的监督之下。   证明登记制是指工商所人员对农村大集熟食摊位业户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摊位位置、食品名称、数量、来源、加工日期等内容进行现场登记,并建立农村大集熟食流动业户档案。这样,可以强化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自律和安全卫生意识,工商部门也对农村大集食品经营业户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消除农村集贸市场监管的空白。   标牌公示制是指农村各类食品经营场所对直接食用的散裸装熟食制品实行标牌公示,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来源、主要原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销售商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同时,规定必须配备防尘防蝇设施,否则不准上市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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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插图-实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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