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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现代陈世美

作者:张叶 创作时间:2007-06-28

尺寸:2350 x 1241 发布时间:2007-06-28

类别:家庭 点击:3739

说明:

有一种人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共享乐的,境况不好的时候,夫妻双方还能互相鼓励互相扶持;一旦一方得意了,第一件事就是踹了另一方,这种人常被人称为“陈世美”。南京小曹就嫁了这样一个丈夫。小曹为了丈夫,可以说是舍弃了一切,包括她让很多人羡慕的职业,但丈夫发达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和她离婚。真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但法院并不让这种人猖狂,明察秋毫地判决:不许离。 嫁个丈夫是白眼狼 小曹原本有份很不错的工作,在南京一家旅行社当导游。2004年9月,小曹的一个女同事结婚,小曹是伴娘。伴郎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很帅,也很活跃,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伴郎叫李宵,在一家单位上班,但正在考研。两个人几乎是一见钟情,就在那一年的国庆,两个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李宵考研很辛苦,小曹主动辞去了拥有丰厚回报的旅行社导游工作,一心一意在家照顾李宵。两个人的关系发展得很快,同年11月,双方又共同出资购买了明月港湾的一套商品房。当时双方约定,先由李宵垫付全部现金购房,然后由小曹支付给李宵10万元,房屋的装潢、购买家用电器设备全由小曹负责,当时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两个人的名字。2005年11月份,两个人拿到房子后立刻进行了装潢,不久又购置了汽车。2006年5月,两个人举行了婚礼。双喜临门,李宵研究生毕业后,在南京一家通讯公司找到一个很不错的职位。婚后不久,单位派他长驻东南亚。正当小曹以为家庭生活一切走上正规的时候,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 去年年底,李宵突然从国外打来电话,说不想再和小曹生活下去了,表示要离婚。毫无思想准备的小曹立刻蒙了,走的时候好好的,怎么这么快就要离婚呢?开玩笑的吧?正在小曹不知所措之时,法院的开庭传票也到了,小曹才真的相信丈夫确实要和自己离婚。 离婚未获法院准许 在法庭上,李宵认为,他和小曹9月份认识,国庆节就确立恋爱关系,短短几天不可能有很深的感情。而且结婚也是在小曹的一再催促下,他才被迫答应的。婚后,他发现两个人性格很合不来,基本没什么话说。一起生活的时间不足半个月,而且两个人之间至今没有性生活,这对于新婚燕尔的夫妻而言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李宵说,他们夫妻关系变成了一种形式和名义,仅有的一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勉强维持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提出离婚。还有明月港湾的房子是婚前他向亲友借钱购买的,所以请求法院判令房产归他所有。 而小曹在法庭上哭诉,结婚后她对丈夫的爱和照顾几乎是无微不至,为了他放弃了自己钟爱的职业。现在她什么都没有了,丈夫却要一脚将她蹬开。而且结婚后夫妻关系和谐融洽,双方家长和朋友也都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李宵之所以要求离婚,是因为长期在国外生活,移情别恋了。她可以原谅丈夫的一时冲动,双方重归于好。 法庭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是自由恋爱、自主婚姻,恋爱期间就一起购置了住房和汽车,婚姻基础较好,婚后,由于原告经常到国外出差,且时间较长,双方缺乏交流,致夫妻间产生隔阂,但感情并未破裂。只要双方珍惜感情,加强交流,夫妻双方还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显然,法院的判决不一定能使双方重归于好,但至少给了无辜而善良的小曹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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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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