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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一刀切

作者:蓑衣客 创作时间:2007-03-11

尺寸:1629 x 1104 发布时间:2007-03-11

类别:财经 点击:7289

说明:

一项政策在决策时已众说纷纭,实行多年后依然备受争议,有什么理由还“硬挺着”,至少该“研究研究”一下吧? 日前,在全国政协小组会上,一位委员发起联名提案要求取消利息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得到了26位委员的联名支持,其中包括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两会热议利息税的存废,已非首次。早在两年前,吴敬琏在两会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明确表示赞同取消利息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已有7年,当时的决策可谓雷厉风行,尽管专家学者非议不断,但从决策到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再到执行,仅几个月时间。开征利息税初衷有三:一是抑制储蓄,“将存款赶出银行”,刺激消费和投资;二是调节高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三是增加财政收入,减少财政赤字。 执行多年仍众说纷纭,皆因效果有违初衷。抑制储蓄?储蓄率从2001年的38.9%上升到2005年的47.9%,5年间快速增长了9个百分点。刺激消费?1997年的居民消费率为47.5%,2005年下降到38.2%。调节收入?从开征利息税至今,恰是贫富差距以更快速度拉大的时期。到如今,连“力挺”利息税的学者都承认,除每年增加几百亿元的财政收入外,原先的政策目标基本落空。更荒谬的是,利息税的实际效果甚至与其初衷南辕北辙:利息税征收按照20%的比例“一刀切”,对富人的影响有限,对穷人的预防性储蓄的损害却很大,实际上妨害了社会公平。在负利率下,利息税还成了“所失税”。 其实,经济学家早已讲明白了:在经济发展初期,税收应主要靠以土地为标的的财产税;在发展中期,税收应转为以消费为主要标的的货物税、关税或营业税;进入发展后期,才会转向以所得为主要标的的综合所得税。若不问发展阶段,闻税则喜,自然会“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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