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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怪招

作者:吴奎 创作时间:2006-05-17

尺寸:1533 x 1090 发布时间:2006-05-17

类别:社会生活 点击:1816

说明:

近日,南京的一家楼盘在促销中使出一记“怪招”:把安全套作为促销赠品派送给客户。开发商称,这种营销举措“既正常,又体现人性化”。这番做法和表白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5月16日《扬子晚报》) 前些日子,另一家楼盘在促销中使出另一记“怪招”:挑人。他们在广告上宣称,买他们的房子,客户年龄要在26~36岁之间,而且“凭大学文凭方可购房。不符合要求者,恕不接待!”但是有买房人透露,有售楼小姐很干脆地告诉客户:没有大学文凭,借一个来也行。 开发商使出营销怪招,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眼球”也!政府宏观调控了,买房人越来越理性了,房子不那么好卖了,开发商也就不得不挖空心思变着法吸引“眼球”了。“挑人”也好,“送套”也罢,和早些时候的楼盘“裸女促销”一样,都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去注意它。从这个角度说,开发商的目的是达到了。这几起营销事件一经报道,都引来无数议论,批评、质疑的多,赞许、接受的少。不过,开发商似乎并不在意舆论的批评,没准你这厢批评得越猛烈,他那厢越是暗中偷笑:“你骂吧!骂得越凶,关注我的人越多!”正如有些历史人物分不清流芳千古和遗臭万年的区别一样,有的开发商也分不清“眼球”中赞许的目光和鄙夷的目光有什么区别。 有人说,2006年是楼市“营销年”,谁的营销手段能出新,谁就能在竞争中多一成胜算。但是,出新不等于要出位。裸女、安全套能吸引来“眼球”,却未必能吸引来买房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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