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下不保底-不可随便委托理财
作者:任士可 创作时间:2005-11-27
尺寸:2007 x 2853 发布时间:2005-11-27
类别:财经 点击:1411
说明:
据2005.11.23《现代快报》报道,某客户王某以200万元委托某证券公司国债炒作,证券公司同意委托期间年收益12%,一年后证券公司并未兑现承诺,本金与收益均未支付给王某。经咨询,律师认为,该委托理财协议违反了券商不可接受客户委托证券买卖的《证券法》条款,协议属无效约定,王某最多可收回本金,所订的投资收益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