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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帮人避税为受贿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08-22

尺寸:1063 x 808 发布时间:2018-08-22

类别:财经 点击:4998

说明:

●戏画闲言     税务官:帮人避税为受贿             ·吴之如·文并画   《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某区地税局审核员徐晓,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朝阳区16套房产的房屋交易纳税过程中,通过多种手段使他人少缴税款1100余万元,为此徐晓受贿近100万元。法院认定徐晓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继续收缴徐晓违法所得。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70206/n479973945.shtml)   作为国家的税务工作人员,为了捞取巨额贿赂,竟然帮助他人“避税”,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此种违法犯罪行为,无异于甘当潜伏于政府部门进行破坏活动的“内鬼”,受到法律惩处,正是咎由自取。有道是:   帮人避税为受贿,利令智昏多少回;发财狂梦迷心窍,腐败邪途路难归。   或许徐晓受贿之时难抑窃喜,以为天上屡屡掉下特大馅饼,还是“有权乱用、有权快用”好啊,发家暴富指日可待。但是,戏弄法律者,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因为受贿而成为罪囚,毁掉了大好人生,究竟划得来否,徐晓将有足够时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反省评估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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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避税为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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