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标题:“阴阳合同”偷逃税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07-13

尺寸:2362 x 1879 发布时间:2018-07-13

类别:财经 点击:3079

说明:

●戏画闲言     影视行业:“阴阳合同”偷逃税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日前,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 (新闻出处:http://news.hsw.cn/system/2018/0628/1000645.shtml)   影视娱乐界的某些明星大腕,薪酬高一点,一般百姓都能够理解,未必要求非搞平均主义不可。但是,一定要高到离谱离奇的地步,非争个天下第一、全球最高的片酬、出场费不行,则与当前国情脱离得过远了。尤其是某些影视制作方,搞出匪夷所思的薪酬“阴阳合同”来,明显有偷逃税的嫌疑,有关方面就更不能听之任之而不依法处置了。有道是:   “阴阳合同”偷逃税,影视明星偏违规;“爱国”桂冠胡乱戴,“精神造就”只管吹。   文化界出现的此类乱象,令众多有识之士深感忧虑。极少数人挖空心思耍尽花招从百姓的衣兜里大把掏钱,更要从国库里疯狂挖钱,当然国法难容,公众难容。现在,几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恰恰顺应了人民大众的意愿,也维护了相关法律的尊严。   每一个公民,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大明星,都没有违背社会公德、触犯国家法律的权利,而只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义务。

0

吴之如

关注

吴之如

关注
“阴阳合同”偷逃税
3079
0
发布时间:2018-07-13
6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