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牢笼
作者:卢君 创作时间:2012-11-04
尺寸:1651 x 1250 发布时间:2012-11-04
类别:社会生活 点击:1031
说明:
2010年9月,被告女子朱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徐家井支行办理白金信用卡一张。该卡启用后,朱某进行透支及刷卡用于购买小车、化妆品等。截至发卡银行报案当日,被告人朱某透支的本金为345,409.49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法院作出以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来源:11月4日《潇湘晨报》)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0121104/n3565852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