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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西规定今日起商品房销售须公示成本

作者:杨仕成 创作时间:2009-09-01

尺寸:2480 x 1638 发布时间:2009-09-01

类别:财经 点击:2388

说明:

 大江网讯 记者吴丽辉、实习生周易红报道:从9月1日开始,江西省各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必须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所售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平均成本和所售每套住房的价格等信息,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应将所售房屋及楼栋的相关信息明确告知购房人。   ■网友热议   开发商9月1日起公开销售信息   早在7月9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江西省监察厅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7项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   公示内容包括: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经批准容积率有调整的,还应公布调整前的容积率及调整原因)、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布置、建筑间距、建筑层数、停车泊位及其布置、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布点等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税费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同时,公示的商品房价目表还应该有楼层、朝向、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价格有效时间等内容。   南昌55个楼盘提前晒出成本   在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上,目前已经有55个在售楼盘公示了相关信息。从公示的相关信息来看,开发商的利润水平大多在10%-20%之间,极个别高达60%;土地成本占总成本的20%-30%;建安成本大多在1800-2600元/㎡;税费成本约占开发成本的10%。   拒不公示者要受罚   根据《通知》,对拒不公示或公示的信息虚假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理;并可由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录、定期公告、媒体曝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南昌市民可多种途径监督   南昌市民可登陆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ncfdc.com.cn/,点击页面中部的“南昌市房地产开发信息公示”查询并监督开发商公示内容。同时,市民可通拨打以下电话进行监督:南昌市规划局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条件公示监督投诉电话3986513;南昌市建委商品住宅成本公示监督投诉电话3839415;南昌市房管局商品房销售进度公示监督投诉电话628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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