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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川大硕导李小光因著作抄袭台湾硕士论文被解聘

作者:杨仕成 创作时间:2011-09-21

尺寸:3523 x 2434 发布时间:2011-09-21

类别:国际新闻 点击:1980

说明:

川大副教授涉嫌抄袭台湾硕士论文续:台大博士生最早发现抄袭 四川新闻网9月21日讯:“川大副教授涉嫌抄袭台湾硕士论文”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四川大学进行了调查核实和专家鉴定,近日有了初步结果,四川大学在其官方网站上认定抄袭一事属实并宣布了将当事人川大副研究员李小光解聘处理的决定。 2011年8月初,四川大学接到来自台湾的苏建州先生举报,称本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员2009年由巴蜀书社出版的《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为中心的考察》一书第八章严重抄袭台湾师大郑倩琳小姐2003年硕士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 四川大学在称,接到举报后,川大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责成社科处进行调查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2名校内专家和1名校外专家认真鉴定,一致认定李小光抄袭属实。对专家鉴定结果,李小光本人表示认可,并对自己的抄袭行为写了书面检讨。在此基础上,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认定李小光的行为是一起严重违反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抄袭行为。经校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和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小光如下处分: 1. 解除对李小光的副研究员聘用,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2. 给予李小光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察看期一年)的行政处分; 3. 撤销李小光已申报立项的2010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并追回拨款; 4. 建议四川省社科联撤销李小光因《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为中心的考察》一书获得的一切荣誉和奖项,并追回全部奖金。 为严肃党纪,经中共四川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经中共四川大学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决定给予李小光开除党籍的党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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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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